新疆专项检查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2018-11-16
广西教育·D版 2018年9期
为了进一步规范學位论文管理,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坚决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新疆教育厅日前决定在全区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新疆要求各高校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负主体责任,明确主管领导,成立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指导、负责本单位学位论文专项检查工作,逐一排查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买卖、代写、抄袭等作假行为,如实记录、统一报送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