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签的合同现在出现纠纷!适2004还是2012版的《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2018-11-12鲁巧稚
中国建筑防水·悦居 2018年7期
鲁巧稚
事实回放
A公司与B餐馆于2007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将其所属的临街房屋出租给B餐馆,使用期限为10年。 2017年,A公司将B餐馆告上法庭,称B餐馆自2012年起开始拖欠租金,且多次催缴无效,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B餐馆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对此,B餐馆称未向A公司支付租金是因为A公司在院内对其他房屋進行加固改造时对其租赁房屋造成了破坏,导致二层房屋漏水至第一层,整个餐馆装修、设备受损严重,无法营业。
司法鉴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B餐馆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房屋漏水的原因,及其与A公司对周边房屋进行加固施工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鉴定中心根据法院的委托事项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勘验,房屋地上两层,错层结构。第一层屋面为彩钢屋面,彩钢屋面板存在较严重的变形、塌陷、翘起现象。第二层屋面的防水层为单层复合胎沥青卷材,厚度为2.92mm,卷材防水层上发现有被脚手架支架破坏痕迹,局部存在缺损、开裂现象。
根据现场勘验情况,不能确认第一层顶板漏水与A公司加固周边房屋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彩钢屋面板存在较严重的变形、塌陷、翘起问题,破坏了金属屋面应有的防水、挡水功能;同时,彩钢屋面与高低跨墙结合部位既未安装泛水板,也未做其他密封、防水处理,使雨、雪水从结合缝处渗漏至室内。因此,断定造成第一层漏水的主要原因为彩钢屋面板存在较严重的变形、塌陷、翘起及屋面泛水部位未作防水密封处理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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