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河南省1 428农户的调查
2018-11-08李景初
江苏农业科学 2018年19期
李景初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河南郑州 451100)
长期以来,在“农业、农村、农民”领域中,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产品供给种类明显不足,农户抵押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日益凸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只有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机制创新,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才能有效地满足“三农”领域多层次的信贷需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速构建我国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初步构想,并全面赋予了农民家庭(农户)对承包耕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抵押(担保)等权能[1],为破解我国“贷款难、难贷款”的困境进行了顶层设计[2],于是,各地纷纷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工作。
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快速推进,相关研究与讨论日益增多。经认真梳理、系统总结之后,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这类研究多以定性分析为主,如兰庆高等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基本原理,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动因、制约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3],认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是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与农村实践相结合的产物[4],对全面深化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提升土地要素利用效率、促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张龙耀等认为,农村土地产权归属明确、界限清晰是农村土地实现抵押的前提条件,抵押担保机制、抵押品能否顺利处置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业务的核心问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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