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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黎平府公牍》与知府常恩

2018-11-07丁武光

贵州文史丛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黎平

丁武光

摘 要:历史上各级地方官员的办公文书,是与中央官书相对应的另一类重要史料。常恩《安顺、黎平府公牍》是近年来深入发掘和研究清代晚期历史文化的又一重大发现,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本文对该公牍所涵盖的内容进行了分类解读,力图使读者从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深入了解清晚期贵州的社会状况。

关键词:贵州安顺 黎平 公牍 常恩

中图分类号:K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8)03-51-59

《安顺、黎平府公牍》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影印出版。撰者常恩,字沛霖,吉林长白人。道光二十六年(1846)末由朝廷选授安顺知府,二十七年(1847)春到任,二十八年(1848)转任黎平知府,二十九年(1849)回任安顺知府,咸丰元年(1851)因丁母忧离任回籍。《安顺、黎平府公牍》(以下简称《公牍》)收入常恩任安顺、黎平知府五年所留下的书禀稿1163件(安顺府926件,黎平府237件);堂事稿236件(安顺府149件,黎平府87件,缺道光二十九年至咸丰元年);告示稿68件(安顺府57件,黎平府11件)。

历史上各级地方官员的办公文书,是与中央官书相对应的另一类重要史料。常恩《公牍》的出现,是近年来深入发掘和研究清晚期历史文化的又一重大发现,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其表现有三:

其一,《公牍》是目前国内保存较为完整的“府”一级中下级地方官公牍。由与司法相关的判牍、颁行的地方文告和官员政务文稿构成,数量较大,形成了反映晩清中下级地方官理政的完整系列。

清代的史料,经过多年发掘整理,数量巨大。然而,也留下了巨大的缺憾,这就是从中央各部院到地方各省府县的衙署档案,几经战乱,所存无几。现存的官员文书,多以收入个人文集或专集流传下来,著者一般是道员以上有资格上奏的臣属,而“府”一级的官员文书历来极少发现。著名的林则徐的《林文忠公政书》、曾国藩的《曾文正公奏稿》等,这些高级官员文书,以给皇帝的“奏议”为主,史料价值自不待说,但也有其弱点,往往重视奏报,很少亲自处理一般公文。中下级官员办公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含有大量的禀、札、批、启等,则更多记述下层事务,贴近社会生活实际,在许多问题的研究中,往往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公牍》正是在这样的文献背景下形成其独有的价值。

其二,《公牍》所涵盖时段的特殊性。自1846年至1851年,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社会矛盾开始激化的时期,常恩《公牍》正是从晩清下层社会层面反映出这种矛盾日愈走向尖锐化的过程,在中央与地方、官与民、经济上的收与支等方面的记载中,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晚清政治日愈走向衰落的弊端。可以说《公牍》浓缩了这一时段的社会政治,是晚清边郡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

其三,知府常恩的特殊身份,使《公牍》反映的内容有了更为广泛的伸展。常恩是镶白旗忠顺佐领下人,“笔帖式” 出身。在到安顺任知府之前,常恩先任职户部,经办财赋统计与支调,其宦途多受朝廷贵族重臣提携,虽出任地方官,但与朝廷官员一直保持联系,其中不少是清晚期的重要历史人物,这在常恩《公牍》中有不少反映。加上其任职五年与省府县三级地方官的直接交往,我们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纵向了解清代道咸之交一个特别的官僚群体。

清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沿袭明制,知府为府一级政权的行政长官,一般职能是“掌一府之政,统辖属县,宣理风化,平其赋役,听其狱讼,以教养万民。凡阖属吏,皆总领而稽核之”。1《公牍》的内容十分繁杂,综合分析,大致分为境况民情、征粮课税、文化事宜、治乱平讼、官场礼仪等五个方面。

(一)境況民情

收入常恩《公牍》的《道光二十六、二十七年京发各省安顺府书禀稿》是常恩就任知府的较早文稿,在“禀贺郑亲王御前大臣乌尔恭阿”中,这样写道:“边隅冲剧,情苦异常,应酬自属纷繁,出入竟难节量。公私蝟集,支绌时形,自顾庸愚,益深悚惧。”另一封“致京师诸亲友”中又有“三月十八日到任,此地风气迥殊,太守兼辖地方,如同牧令”。2同样,常恩于道光二十八年改任黎平知府的一年,其窘况尤甚,在另一 “致京师亲友”书信中这样表白:“此郡为黔中第一繁苦之区……视为畏途,交卸无期,终日赔累。”3

这些文字,大致可见常恩莅任安顺、黎平两地的真实感受:官民矛盾突出,讼牍纷繁,税粮征收困难,官府入不敷出,官场礼仪繁多等。令常恩尤感诧异的是,到贵州任知府与其他省不同,其“太守兼辖地方,如同牧令”。这就道出了清代地方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府一级有 “亲辖地” ,由知府直接掌管,行使刑名、钱谷诸多事务。为征道光二十九年秋粮,常恩曾发布告示,首句即有“照得本府亲辖五起一十三枝” 等,这种除厅、州、县之外的特殊的府级行政区划,使得知府的行政职能扩大和下沉。任官既充当了知府本身的角色,又充当了州县官的角色,行政工作量明显增大。

历史上对这一特殊的管理形态也有记载,道光二十八年常恩转任黎平知府后,胡林翼接任一年,对此也颇有感触:“安顺领二州三县,而知府及同知、通判皆有分地,是名为五属,实八属也。”4《黔南职方纪略》记有:“贵州诸府皆有‘亲辖地,惟遵义无之,盖仍四川旧制,此遵义建置之大略也。”5这些都说明了贵州除遵义府之外,其他各府及直隶州均有“亲辖地”,这是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一大特点。

(二)征粮课税

地方官莅位,第一要务是征粮课税,这关系到本府衙门运转的所有支度,是为官理政的根本。因此,粮税征收也就成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政务。《公牍》的书禀、堂事、告示稿中均有征粮课税的相关记载,尤以告示稿最为突出。在常恩《公牍》收入的68件告示稿中,有38件为税粮所发布。从常恩《公牍》中我们可以了解粮税征收的方法和出现的问题,总起来看有以下几点:

1、征粮牵动全郡上下,官府直接面对粮农,是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的触发点。道光二十九年征收秋粮时,常恩连发5檄告示,并告:“本府于十月初一日亲升大堂,设筹盘一个,派役验飞接收。”告示罗列了征收办法,即“府属绅耆民苗人等,知悉尔等名下应完秋粮,须各备干圆洁净米石,亲身赴仓上纳;其地丁银两,亦须倾销足色,弹兑库平,自封投柜”。

按本地常例,各户应“将本名下应完秋粮若干,书写‘墨飞,赴府呈投,听候拈飞出号完纳。”使征粮准确有序,但问题恰恰就出在这“墨飞”上,贪弊频出,屡生事端,如几次告示所列,其弊在于地方豪强诡寄“墨飞”,包揽代纳各户之税,隐占蒙混,借以索取不法之利;官吏书差,于百姓上钱粮时,出“墨飞”一张,先勒收钱物等。对此,常恩不得不坐堂收粮,下决心整治。规定粮钱必须粮户本人亲纳,当堂验收,出据“墨飞”加盖官印,编号按序收纳粮钱,对滋事者、贿弊者,一经查获即以严办等。

2、税务一项的相关文字,在常恩《公牍》随处可见,也是常恩为官5年最为烦恼的事。在道光二十九年“致护东道朱” 中又有:“株守习安,公私用度实又堪虞,自秋冬以来,税务大无起色,现在岁聿云暮,拮据弥形。静言思之,真觉庶味毫无耳。”1在告示稿、堂事稿中,设卡征税、惩治偷逃税的事件充斥始终。从这些文字记载,一方面我们可以了解到道光、咸丰时期安顺的商贸状况,另一方面,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当时围绕税收所发生的官民冲突。

从《公牍》所反映征税范围看,涉及食盐、棉花、布匹、缎、铜、铅、红白糖、牛马猪羊、硃砂、清油、桐油等,另有涉及契税的告示稿一件。而偷漏税的事件又集中反映在食盐、棉花和布匹上。以道光二十七年五月十六日发的“普定县崇致首县曹一函”为例,当年在镇宁小路査获左小二、杨三等贩私盐十三挑十九驼共二十六包半约重二千六百余觔,绕小路私行漏税。因涉案镇宁、平坝、清镇、普定诸县,常恩亲自勘査判案。在六月二十三日所发的“通饬七属”中有:“每一上控,无不以差役贿纵弊延力为辞……差役有其事者,亦复不少,甚至赃证确凿,各地方官碍难究办。更有狗庇(屁)差役,不肯核实,拖延及至……”可见商贩走私漏税,与官府内部贪贿放纵有关,常恩往往疲于奔命,劳而无功。类似书牍多处,可见一府之尊,在税收运作中的窘况。

(三)文化事宜

常恩在安顺、黎平任内,重教化,兴学校,留下不少记载。在黎平仅一年,其儒吏形象即为士人所记。他捐俸修葺黎郡文武各庙,皆焕然一新;每月必至黎阳书院讲学,每课必发笔资费,以鼓励士子励志精进;修葺城北名胜北斗坡“建文笔“,立文峰碑记于上等。常恩在安顺任职时间较长,留下与文化教育相关的记载也较多,影响尤为深远的是创修《安顺府志》。

常恩于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从黎平回任安顺知府,六月即向各县、州、厅发出文书“致各属劝捐修理考棚志书启”,接着颁发告示“为合修府志考棚预行晓谕” ,通告府县各属地方绅耆士民。从两文稿看,之前已作过周密的筹划,一是对官,一是对民,修志与扩建考棚同时进行。对官者,即令各县州厅并府共八属“每处捐银四百两,定于八月底一体收齐,送至府中。如有不敷,捐廉弥补。”2对民者,即将修府志和修考棚的总体安排明示,先谕此举之必要:“安顺为滇黔通衢大郡,自国朝作育以来,人文蔚起……文物声名于焉为盛,而志乘阙如,无以昭明宪章,将何以上承盛世之休明,下开后人之绍述?”3往下则动员合郡士民参与。

对修志的具体事宜,常恩也作出安排:“延聘湖南邹君叔绩主修志乘,设局崇真寺,派拔贡吴寅邦总理局事。”邹叔绩,名汉勋,叔绩为其字。清晩期著名舆地学家,近代地理学的先驱。道光末为魏源所著《海国图志》绘制列国地图后应邀赴黔,道光二十五年始,五年修四志,包括《贵阳府志》《大定府志》《兴义府志》《安顺府志》,皆刊行。其工程浩繁,为历来修志者所不敢为。除此之外,常恩宣布成立志书局,选派杨春发、梅克薰等八人负责城中采访劝捐;派杨燮珍、齐燮渭等四人办理下乡采访,发给盘费,不许派索夫役;朱之镕為校对。常恩亲自到各县、州、厅动员,并示:凡采访遗漏或未及者,均准自行交局。有捐银者,可自呈局中登簿收银。从道光二十九年至咸丰元年,就修志及扩建考棚,《公牍》一直有记载,大量文字反映催交银两和劝捐及酬答等。

这里,要特別提到的是,《安顺府志》之所以完成,与另一个重要人物的作用分不开。在《公牍》禀信稿中,常恩与张日晸一直保持书信往来。张日晸是府属清镇县人,本名日暄,字东升,号晓瞻。嘉庆二十二年(1817)进士,入翰林。曾任成都知府、湖北、四川按察使,四川、河南布政使等,道光二十六年升授云南巡抚,二十七年因母病逝告假回籍守孝,二十九年起用赴滇续职。

常恩与张日晸的交往,正是在其任云南巡抚后回乡丁母忧这一阶段。此时疾病缠身的张日晸顾念家乡,极力促成修志。这在常恩为《安顺府志》所写的序言中说得更清楚:“己酉(1849) 春旋,而晓曕张先生因忧回籍,临清式卢,幸重遇焉。与谈时政,亦以此为急务。即解囊金二百,以为捐倡,并指点访修诸人。”1张日晸不仅视修志为急务且首倡捐银,因其之前曾参与《大清一统志》的纂修,对修志事务驾轻就熟,由于他的作用,延请湖南名士邹汉勋等加入,这对府志的最终完成起到关键作用。遗憾的是,就在全志完稿即告刊行的道光三十年(1850) ,张日晸病逝云南巡抚任上,最终没有看到《安顺府志》的问世。

除此之外,散见于《公牍》的文化事宜还多,包括紫云梅花书院、安平治平书院的维修管理,书院教席、山长的延聘,书画的赠答等。道光三十年十月举行的岁试有较多记载,因岁试为经科入仕的第一台阶,选生员者(俗称秀才)即入缙绅行列,须由府先行汇考。常恩曾三出告示,除鼓励文武生童有志上进者应考外,还亲临考场,整肃积习,杜绝临场冒顶和不良童生滋生事端。这些记载可见清晩期科考制度的一斑。

(四)治乱平讼

清代道光咸丰两朝之交,各种社会矛盾开始激化,官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弹压。常恩《公牍》正是从一个地方官员的角度,留存了不少平乱记载,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咸丰元年太平天国起义,与广西邻省的地方官十分紧张,即奉旨堵截,常恩在咸丰元年的安顺府文告中有“为剀切晓谕各保身家事”:“ 照得广西贼匪分股滋扰……恐有等无知愚民,受人煽惑潜往广西地方,或因利动,或被威胁,一经堕贼奸计,不但自身莫保,且波累父母殃及妻儿”。2之后,又出告示,就郎岱厅民夏殿瑚 “捏造浮言,约会愚民,抗粮敛钱”罪名,严挐究办,杀一儆百。

常恩在黔五年,任官两地,就治乱一事的记载,多见于黎平府公牍。道光二十八年五月,他在给胡林翼的书信中这样写道:“弟在此将及半载,终日劳薪,且须随时赴各乡访缉匪类,一切赔累,更不待言。”3通读他在黎平任官一年的书禀书信稿,类似的表白随处可见。为此,常恩招募团练,并颁发“捕盜之良策十条” 包括力行保甲,禁绝窝户,每十户立一牌。如一户窝盗为匪,九户连坐;发给军器,编列字号,各村协同,连片出围;收取缉匪银钱,用以赏恤等。从这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矛盾的尖锐性和广泛性。

常恩《公牍》存有道光二十七、二十八年堂事稿236件,是反映清晩期诉讼、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短短两年,判牍如此之多,与贵州除遵义府外的各府均有“亲辖地”有关,故知府既要复审所属厅州县上呈的案件,又要受理“亲辖地”的所有案件,即充当了一审和二审的双重角色。

从判牍内容分析,绝大多数为民事诉讼,主要有:土地山场纠纷案、家庭家族纠纷案、凶殴盗窃诈骗案、粮税案、涉匪案等。在所有判牍中,家庭家族纠纷案、凶殴盗窃诈骗案最多,而最能反映两地社会状况的是土地案和涉匪案。

以《公牍》道光二十七年堂事稿“永宁州监生钱学渊上控梁士才等假造当契案”为例,大意如下,永宁州(今关岭县境)钱学渊先祖于乾隆五十七年用银250两,当得礼土司及吴式善位于土推新寨全庄一所,后补卖付银180两,共450两。五十九年又用银280两,从王钱学手中赎当的子寨地朗皮寨。每年两地承包给当地佃农,认纳粮29石,银32两。经过50多年,荒庄已开垦成熟,钱学渊向佃农提出加租,梁士才等佃农不依,钱学渊向永宁州提出诉讼,州官判为每年交粮80石,银76两。梁士才等不服,上控到安顺府。对这起年深日久的“庄业私议当”,常恩复审后,推翻永宁州署判决,驳回钱学渊上控,并责成钱学渊不得加租和换佃。这折判牍,看似一般,实则不然,它起码向我们提供了这样几点信息:

1、从乾隆朝至道光朝,地主对土地的兼并形式不仅限于土地,而是整个庄寨以“庄业私议典当”的形式出现,虽然衍化过程最终以土地包佃的形式出现,且客观上已得到合法保护,但历史上曾出现过的这种现象有其特殊的研究价值;

2、形成这种状况与之前长期延续的土司制度有关,该庄地原属土司所有,土地和庄屯乃至族民身家,皆受土司支配。随着清初“改土归流”的推行,土司权利一点点被削夺,有的土司每况愈下,乃至出现本判牍所示的出让个人占有权的状况。文中提到的庄地原主人礼土司,是安顺明清两代有名的募役長官司礼氏家族的后人。据载,礼氏自明洪武十九年(1386)至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世袭土司400余年,直到乾隆朝被裁汰。这块庄地的初始交易就发生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至五十九年(1794),正是礼氏土司没落后境况的直接凭证;

3、这折判牍还反映了清中后期新兴地主与农民日愈尖锐的矛盾,而矛盾的激化又往往与地方官府的表现分不开。这桩土地案中,永宁州官完全以维护地主利益断案,而置佃农利益不顾。知府常恩的定案虽化解了矛盾,不使其走向极端,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土地所有制形态。

常恩署黎平,坐堂审案,最值得一提的是对所谓涉匪案的审理。黎平府属地近邻广西、湖南,其时正是太平天国运动兴起金田起义前夕,各地抗粮税袭官府此起彼伏,官府危机四伏,地方上稍有异动,即视为匪类,宁可错杀,决不放过一人。从《公牍》不少书信中所见,常恩的焦虑不下于其他地方官。然而当他一旦面对涉匪案时,则表现出超乎他人的清醒。

从道光二十八年正月至十一月,常恩亲判涉匪案12起,在调査核实后,大部分逐一予以推翻,保护了一批无辜乡民。这些案件,一部分是因利益冲突,诬以匪名,置对方于死地。如 “四月十九日徐起沛以窝匪控龙添映案”,査为徐起沛向龙添映讨要借银不还,故诬告。“八月初五潭溪正司石世锐告吴绍禹等抗粮不纳案”,则是土司逼迫佃户除纳正粮外帮贴八千文,众佃农不另交,土司石世锐即以串匪抗粮罪诬告;有的则因农户尚未完粮纳税,夸大实情,以抗粮税视为匪情。如“八二月二十八日大腮寨张光明抗粮不纳案”;最为典型的是官差作恶,敲诈百姓,以匪锁拿,索要钱财。如“八月初二汪文显具控杨令享等通匪案”, 汪文显为茶寨塘兵,向黄外委诬告杨令享等窝藏贼匪,将杨令享等二人以通匪罪锁拿至古州厅,强行将耕牛牵走,索要酒水钱一千八百文,赎牛钱二千二百文,共六千文。此案经常恩复审查实,杨令享等并无通匪之嫌,令放回人、牛,申斥汪文显并处以重罚。由上可见,这些判牍不仅是研究清代地方法制的凭证,更是了解清晩期经济和社会状况的第一手资料。

(五)官场礼仪

如前所叙,常恩是“笔帖士”出身,非科举入仕,之前供职户部员外郎,出缺外放任知府为擢拔晋升,无论是之前的身在朝廷还是之后的就任地方,其升迁之路,离不开朝廷中枢要员和地方封疆大吏的提携。加上常恩性情谦和儒雅,对上的礼仪就尤显全面周到。 从道光二十六年京发赴黔至二十七年到任初始,大量书禀发至各地,全为了逐一走完这必不可缺的礼仪。

首先,圣谕下达后,赴任之前,得向任官地致书禀报,常恩书禀稿中第一件便是“禀云督贵抚藩臬粮巡宪”,依次向云贵总督、贵州巡抚、贵州布政使、按察使、贵西道道尹禀报,文辞谦躬,书写规范,格式均为差不多的套路。

其次,到任之后,对原任官地上司及所有相关的首要官员,一一致书答谢,特别是有提携之恩的政要,礼仪必不可少,关系也不能断。书禀稿中有:郑亲王御前大臣乌尔泰阿、内阁大学士穆彰阿、吏部尚书柏葰、户部尚书赛尚阿等。这些朝廷中枢要员在之后几年的书禀稿中多有记载,其他还多,不过虚礼而己。

再次,对赴任途中逗留过的府县官员致书答谢,这同样不可少。出京五千里,沿途数十府,衣食住行车马船,宦途多相知,这同样是官场交往的另一途径。

最后,才是向下属各县、州、厅知县、知州、同知发出书禀,表示已署府事,办公才算真正开始。

清晩期不同等级、职别的官员往来的礼仪规则,是能否顺利履职的必要条件,只有将“情” 和“礼”与国家法度相融通,将自己维系在官僚集团关系网中,才能很好的把握官运。

在道光三十年书禀稿中,发现一张常恩手书的名单,与所有工整的书禀不同,该稿字迹潦草,多有涂改,显然是在反复思考后所记。名单上列有51人,在云贵总督张石卿、广西钦差李宫保、山西布政使蒋联生等10人名目上划有显眼的“Δ” 形符号,落有“要送”二字。1显然这是一张需要送礼的官员名单。让人预想不到的是,这张关系网之大,居然涵盖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包括广西、云南、安徽、河南、广东、四川、福建、山东、山西、湖北、江苏、直隶等12个省,从总督到道台、知府、知县、再到巡捕,都罗列其中。清代官场上的送礼之风成了不成文的规矩。每年端午节、中秋节、春节须送节礼,上司的生日须送寿礼,参谒上司须备见面礼,题授保荐备谢礼,升转去任备别礼。送礼除必备的礼帖贺帖外,还有礼金礼物,禀信稿也偶有记载。即便到了咸丰元年十月母逝告假扶柩返京前,常恩自言“两袖清风,焦灼难状”, 仍向贵州布政使吕佺孙送去灰面、酱油各二挑,以作别礼。凡此种种,这在常恩《公牍》书禀稿中屡有出现,不胜其繁。

常恩《公牍》中,存量最大的是书禀稿和书信稿。常恩任官五年,手书1163札,其数量不可谓不大。也就是说每年有230余件,可见日书禀信,几乎成了这位知府每日不可少的例行公务。无论是书禀还是书信,必然有呈送对象,涉及到一个数量不菲的交往群体,这样一来,现存《公牍》也就构成了一个地方官所有社会关系的总汇。

禀信稿所涉人物众多,上至中央朝廷下至地方士民,身份地位殊异,往来禀信内容庞杂。大致可分为五类:上司、同僚、下属、朋友、亲属。总体看,致上司和下属的书禀稿数量最多,内容也最为丰富;给朋友和亲属的书信稿数量不多,却最能反映一个地方官的真实思想和感情。在所有任官五年的交往中,与常恩有特殊关系的有两个人,这就是胡林翼和张锳。

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当常恩在安顺知府任上不到一年,奉调转任黎平知府,接替他的正是后来被称为中兴名臣的胡林翼。一年后,胡林翼转任镇远府,常恩返任,这中间的一年似乎是专为胡林翼挪动。胡林翼与常恩前后同地为官,安顺均为任地方官的第一站,但来路却完全不同。

胡林翼为道光十六年进士,当常恩在户部勤谨效力积攒官资时,胡林翼不过是一个待补的七品散馆,游荡于两湘故里,无所事事。但胡林翼有一个极有影响力的岳父陶澍,曾任两江总督。清晩期捐官盛行,“有司之法,輸金为吏者,得自择善地”。也就是说捐官还可选择任官地。道光二十六年胡林翼在岳父及亲友的合力资助下,用银万两,以陕西赈灾援例捐纳知府,挂名候补。二十七年,时任陕西巡抚的林则徐保举胡林翼报捐贵州知府,并专摺奏辨。多种原因撮合,胡林翼的出任已成定局。可见常恩的出让和胡林翼的选择有一定的关系。

胡林翼在安顺任职仅一年,常恩旋回。二人一年中两度交接知府,你来我往,从相识、相知到彼此信任,堪为佳话。这在道光二十八年书禀稿中多有体现,字里行间不乏同类相惜的君子之风。以至常恩将母亲留在安顺,托付胡林翼照顾。之后的书信不断,其中一信中,常恩还托请胡林翼,为回籍的安平人金广文在书院谋任教席。

常恩与胡林翼均以安顺作为出任地方官的开始,之后的路则大相径庭。常恩在安顺四年,黎平一年,是他任官的全部记录,咸丰元年丁母优离任回籍,再未发现任何记载;胡林翼则从安顺走出,先后接署镇远、黎平知府、贵东道,后奉旨补授四川按察使、旋调补湖北按察使,咸丰六年与太平军鏊战,收复湖北,授湖北巡抚,一步步走向更高的政治舞台。

在常恩《公牍》中,有大量对本省抚台、藩宪、臬宪、粮道、学政及道台的书禀,对下则有更多的致各知县、知州、同知的函件,多为处理地方公务,内容十分繁杂。间插其中的一类则明显不同,这就是友人书信,涉及不少人物,在京城的暂且不论,就本省而言,常恩视为同道知己的,莫过于张锳一人。

张锳,字右甫,一字春潭,直隶南皮人。嘉庆十八年举人。常恩到安顺任职之前,张锳已任兴义府知府,与常恩不同的是,他的宦黔之途比常恩长久得多,且是从做知县开始的。从道光六年以大挑知县来贵州,历任清平、安化、贵筑、威宁、古州诸地州县官,后升黎平知府,二十一年署兴义府知府,直到咸丰五年升贵东道道尹,翌年病逝于任上,一生中最后的25年留在黔地。

常恩与张锳的交往是从他到安顺任知府不久就开始的,道光二十七年四月,时值岁试,省学政从安顺至兴义府阅试武场,常恩先行信告,遂相识,一见如故。自此,常恩任官五年中书禀从未间断,张锳为资深地方官,学识广博,常恩每遇疑难总与之商量,《公牍》禀信稿存二十多件,内容涉及各方面,包括托请墨宝,代购纸砚,互赠物件,借支银两等日常琐事。道光三十年十一月,广西太平天国起事在即,波及兴义府,张锳担忧家人安危,首先想到的就是托付给常恩,在“复兴义府张宝眷移寓习安将大公馆整饬暂驻”中可知,常恩接信后,即亲自安排,随及派人将张锳夫人等接进安顺,专门清扫整理出大公馆房屋数间让其安心居住。在咸丰元年二月五日“复兴义府张” 的信稿中又有“令郎世兄寓此,一切深慰主谊”。1这里所提到的令郎即张锳托驻安顺的儿子,当时随张锳的有子侄三人,其子张之洞仅13岁,应在其中。从上可见张锳同样视常恩为同道知交。

就在张锳将家人托付常恩的次年,常恩丁母忧离安回京,接踵而来的是咸同时期各自命运的急剧变化。咸丰五年(1855)张锳病逝贵东道。而张锳之子张之洞则在常恩返京的当年回河北原籍,应岁试取秀才,时年仅13岁。15岁赴顺天府乡试中“解元”。26岁会试中“探花”。后官历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两江总督等,光绪朝任军机大臣,成为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活动家。

现在我们来看看常恩其人。《公牍》留下了他不少对时政和时局的感触和评价,这不仅加深了我们对清代道咸之交社会状况的了解,同时也看到一个中下层地方官思想变化的真实轨迹。

咸丰元年春,时任贵州按察使的孔子后裔、山东曲阜人孔庆瑚,在第一次见到常恩时,就有过这样的描述:“与太守相接,温文尔雅,蔼然有儒者风。及询以政事,侃侃焉如烛照……识可觇其底蕴矣。”2

咸丰《安顺府志》“艺文志”收入“习安舆颂”和“德政四言诗”碑文(二碑原分别立于安顺城东、西门外,已毁佚),上有“出守安顺,旋摄黎平,皆有政声。仁民爱士,除暴安良,政不从苛,案不留牍,以孝化民,于兹盖信”等;3另收入黎平府进士胡长新等士人“黎阳舆颂” 诗18首,加旁注多处,有记:“凡刑政悉从宽厚,听断平允,民皆悦服。”“清廉素著,吏不敢欺。”“公精篆刻,尤工法书”4等。应该说常恩任职两地,勤政爱民,廉洁自守,兴学修志,致力农桑,为民生衣食计,是难得的好官。

但是府志毕竟是官修,且常恩为主纂,在个人与历史之间,往往是第三者的眼光,远不能窥见人的内心世界。当我们细心品读《公牍》,从中看到的常恩,就不再是概念化的一位父母官了,而是活生生的人的思维与理性的再现。

应该说道光二十七年常恩离京赴任之初,是负有一种文人常有的济世之心去趋赴一个从未涉及的边陲地区,与大多数从县吏入仕苦撑上来的地方官不同,他“八旗”出身,又久为书吏,京师之外的社稷民生、官场底里从未历练过,这就注定了他的选择必然困难重重。

《公牍》书禀书信稿存量最多,也是最能体现其思想感情的文字。从中对常恩的整体印象是,对上躬奉,对下谦和,办事谨慎周道,做人十分低调。初到任时,力戒外放京官常有的自负,无论是递上的书禀还是同僚的拜帖,均以“燕京下士,一介康愚农曹”自称。但当他府署安顺不到一年,政务刚理出头绪,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突然调离转任黎平,此时常恩的思想开始发生了变化。

在“道光二十八年黎平府书禀稿”中有 “致京中亲友” 书信二札,对所处位置表现出强烈的离弃之意,在他看来,“交卸无期,终日赔累”,已身陷“欲罢不能,进退两难之际”,“所谓欲罢不能,实非虚语,再四思维,只有设法脱离黔省,庶可稍苏涸辙耳”。并一再托在京亲友向朝中疏通关系,捐升道员。“现在黔中捐输甚为便捷,局面较大,则一切稍易从事。此间踽踽独行,设措亟难,惟信我之愿助予,敢祈假银两以便上兑”。1尽管常恩借银在朝中疏通关系,二十九年仍然以令他失望的结果平级回署安顺。

之后在安顺的两年多里,常恩这种欲求升迁或返京的想法一直没有放弃。尤其到了道光三十年下半年后,随着又一轮荐选官员的开始,常恩动用了所有关系参与角逐,在得知京中好友户部给事中张菊潭的亲戚,就是时任贵州布政使的吴子苾后,即去信托张菊潭尽快把握机缘,“那怕稍予寸进也好。”除京中亲友张菊潭、梁海楼、丁竹溪、景休舫等人外,他还直接致书吏部尚书柏葰、大学士赛尚阿,甚至连回任云南巡抚的张日晸也在其求助之列。

这里有一个问题,常恩究竟遇到了哪些挫折,何以视官途为畏途,不惜弄到家贫债重,也要输金上兑,离黔他顾的地步呢?

从《公牍》书禀书信稿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1、环境艰苦。如其多次致函京师亲友表达的真实感受,署安顺府时,有“到任此地,风气迥殊”,“边隅冲剧,情苦异常”; 旋署黎平又有“此郡为黔中第一繁苦之区”,“风气更非昔比,人情大异”(见《致张晓瞻中丞》)。2加之两郡皆有府“亲辖地”,“太守兼辖地方,如同牧令”。一个久居京官的文吏,对底层社会民情难有了解和历练,一旦身在其中,种种不适应,与他离京赴任前的预期有较大差距,以至后期凡发外省信件,无不诉其所处环境的艰苦难耐。

2、税收微不敷解,赔累日增。道光三十年在《致户部给事中张菊潭》中有:“去岁三月回安顺本任,不意此缺又非昔比……税课日见亏绌。现正捐修考棚、志书,更形竭蹙。此情此况,再难尽述”。文中提到修考棚和修《安顺府志》两项费用,原订府及县州厅共八属各出银400两,应收3200两,结果各县州厅仅缴1750两,常恩认捐1359两,也只收银3109两,但考棚工程一项已用去3600两,志书一项不得不四处筹解。如此亏空,常恩不堪负担,以至书成后不得不拖欠应付给主修邹汉勋的200两润笔费,邹汉勋久等未见兑现,负气返回湖南,常恩派皂吏追之不及,致书道歉,其羞愧之状可想而知。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多方面,在道光三十年四月《禀云南抚宪张晓瞻》中,常恩这样分析:“安郡一区,端赖税务源流藉资敷衍,自南省水患后,又值楚匪滋事,道路梗塞,商贾甚稀,课项微不敷解,尽属挪借赔补。”这从这些陈述大抵可见,早在160多年前的道光时期,像安顺这样的城市,就以对外商贸税收维持官府的运行,一旦天灾人祸发生,商路不畅,收支必然吃紧。常恩不过是身逢其时体味艰涩的官吏之一罢了。

3、平乱日紧,讼案繁多,苦不堪言。这在《公牍》堂事稿、书禀稿、吿示稿中均有大量记载,常恩的苦衷多向友人发泄。如道光二十八年黎平府书禀稿《致张晓瞻中丞》所叙:“案牍纷纭,作伪百出;又须不时亲赴各乡,侦査贼匪,劳人草草,善状毫无”。又在同年给胡林翼的复信中道:“弟在此将及半载,终日劳薪,且须随时赴各乡访缉匪类。一切赔累,更不待言”。道咸之交,广西金田起义在即,风声日紧,民变四起。从这些信件内容可以看出官府的惶恐和官吏的繁苦与无奈。

4、上下掣肘,孤立无助。常恩在咸丰元年致赛尚阿的书禀中,这样描述身处的官场和当下处境:“公事诸多掣肘,盖缘边省风气,必须常有汲引之人方不致動辄取咎。”“习安株守,时如冰兢”。3常恩只身从京城远赴黔地做官,进入的是一个没有根基的生疏官场,五年中谨慎办事,却无法融入地方官场的关系网中,不仅升迁无望,上下的掣肘常使他举步维艰。

以发生在道光二十七年的一桩公事为例。当时常恩上任不久,各州县厅民苗上控,多案叠奉。省臬司来文催办,文词严厉,责难常恩督办不力。常恩即发“通饬七属连结上控各控各案启”,意图很明白,要求各地自行消化案件,防止连结上告,惊动省司衙门。并指出:“每一上控,无不以差役贿纵弊延为词,甚至赃证确凿,殊属不成政体”。又规定:“凡上控到府的案例,业经批回,一月不曾讯结,续控到府,只有亲提质讯虚实,亦必按律详办。”话语中带有“査到谁究办谁”的警告之意。之后不久,先是永宁州知州和清镇县知县发难,续案到期未结,问知府大人是否“亲提”,欲将原告被告并卷宗一并移送到府。我们知道,清代府、县两级不设专门的司法机构,若遇刑事民事纠纷告到官府,知府、知县就得坐堂审理。一县尚可,安顺府辖七个县州厅,全都送给知府“亲提质讯”,后果不堪设想。只有到了此时,常恩才明白自己已陷进上下挤兑的困境,进退两难。考虑再三,只有承认自己的失误,在“复清镇县吴”的信禀中这样写道:“必须亲提之说,宜不过阻原告上控,而使各差闻风自惕意,若果逐起亲提,而亦不胜其累矣。”“阁下惟不肯以弟为妄言,而一笑置之”。1末了,一场整肃吏治变成了闹剧。这就是常恩,一个在上下的掣肘下处于尴尬境地的一郡之守。

道光三十年冬月,常恩宦黔即将进入第五个年头,他为自己下了这样的结论:“习安株守,寸进毫无。日就月将,总在万重山里;寒来暑往,难超百尺竿头。”

次年,在冬日凛冽的寒风中,常恩告别安顺,伴着母亲的灵柩踽踽返京。在他的身后,随之而来的是天灾与战乱叠加的咸同之乱,各种矛盾剧烈爆发,一任任郡守心力交瘁,无从把握自己的命运。从这一点看,常恩的辞归不能不是他为官五年的最好结局。他从道咸之交的历史缝隙中走出,留下的《公牍》成了他短暂宦黔生涯的最详实的记录。

如今我们很难去查寻《公牍》何以保存完好的原因,但毫无疑问,《公牍》本身的形成就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于常恩来说,或许,这种繁复枯燥的文稿累积只不过是一种习惯,留下的东西也会无声无息的消失掉,但常恩做了,他是以平常心做成了一件不寻常的事,为自己同时也为黔省两郡留住了一段历史。

Abstract: The documentary of local officials in Chinese history, in comparison with the Chinese central imperial government, which is another important type of documentary materials. Official Documentary Between Anshun and Liping Governments by Chang En, Is a crucial discovery for cultivating and researching into the history and cultures in late Qing Dynasty in recent years, hence, it has a good value of historical materials. This essay, which respectfully analyzes all the content of that time official documentary materials, which is intended to make all readers have a deep and profound understanding of the political, economical and cultural systems about the social status of Guizhou Province during the late Qing Dynasty of China.

Key words:Anshun;Guizhou;Liping;Official Documentary;Chang En

(責任编辑:厐思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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