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妥善处置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风险隐患--消息
2018-11-07
路透社
路透上海/北京11月7日 - 两位消息人士周二晚间透露,中国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稳妥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要求妥善处置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风险隐患,并有序撤并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严防脱实向虚。
消息人士援引的该意见并强调,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应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且标准不应低于资管新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标准。业内人士指出,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业务属于资管新规的“漏网之鱼”,该规定虽会降低其现有竞争力,但长远看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业务的正规化。
“这些交易场所的很多产品和私募、资管产品直接竞争,将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与资管新规的标准统一,就没什么竞争力了。”某金融资产交易场所人士表示。
他进一步解释道,此前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一大优势就体现在权益拆分上,使得投资起点比较低。比如一些无法通过备案的私募项目都在通过这类场所来做,投资起点可能只有20万或30万元人民币,远未达到私募产品合格投资人的标准。
同时,在投资者准入方面也并没有进行相应规范。“一些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号称自己是私募,但私募也要满足合格投资人标准。但现在各家金交都说你注册成为我的会员,我是在会员之间进行交易,这就是一个私募的市场,但注册时根本什么都不要求,实际上不是真正的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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