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2018-11-06邸苛薪
西部资源 2018年5期
关键词:土地规划
邸苛薪
摘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我国在实行用地预审制度后,有效地发挥了国土部门在建设项目选址过程中的事前介入指导与审查作用。但实际操作中需要针对项目具体细化预审工作,本文结合作者参与的项目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用地预审;实地踏勘;土地规划
引言
为了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充分发挥“规划先行,提前布局”的引导作用,国土资源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4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等文件。明确要求了在用地预审中应该进行实地踏勘和论证的项目,该项规定强化了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对于引导建设项目科学选址、统筹规划,促进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日常行政审批中,实地踏勘论证报告也是部分项目用地预审材料中必备的要件。现就实际参与的踏勘和论证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关于论证范围的确定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组织实地踏勘论证,部组织抽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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