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推动地方法规修改
2018-11-06邢丙银
浙江人大 2018年6期
邢丙银
公民潘洪斌未曾想到,他这一举动,能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并推动一部地方法规的修改。近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了千余件类似潘洪斌这样提起的针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
杭州环城北路与莫干山路交叉口。2017年的12月10日下午,潘洪斌再到此地,看着眼前的车水马龙,他感觉有点恍惚,两年前的情景再次浮上心头:
他骑着一辆从老家湖州拖来的电动自行车,经过该路口时,被执勤的交警拦下。根据当时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警扣留了他的电动车并要求托运回原籍。
而根据条例规定,这笔托运费,还要由潘洪斌来出。他认为该行政强制措施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予以审查。
让潘洪斌颇感意外的是,6个多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函件。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信件后,看到函上的内容支持了他的观点。
2017年6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条例的决定,删除托运回原籍的规定,并规定拒绝接受罚款的才予以扣留。
一次被罚
今年27岁的潘洪斌是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2014年10月,大学毕业3个月后,他从温州到了杭州,在西湖区一家私人企业做法务。次年6月,他跳槽到萧山区一家生产麻将机的企业继续做法务工作。
2015年10月10日,他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从萧山区去西湖区的玉泉大厦取资料。9时50分许,当他顺着环城北路由东向西,行至与莫干山路交叉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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