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荣誉延续制度 促进教师不断发展
2018-11-06周克强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8年5期
周克强
很多教师在获得荣誉或被评为中高级职称后,依然在努力进取,依然是学校教学的中流砥柱,依然是其他同行学习的榜样。但也有个别教师的表现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很少关注学校的发展动向、不再主动做教学研究工作等,教育教学成绩开始下滑。这个时候依靠规章管理、纪律约束、物质奖励已难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虽是个别现象,但也成了学校管理的难题。
教师是学校的第一资源,因此,如何调动教师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教师工作的内趋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推动学校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作为教师要学会正视自己的荣誉,形成正确的荣誉观。首先,一个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质的教师,一定具有强烈的自尊心,会非常珍视社会和集体给予的荣誉,会更加努力地践行教师的职责。其次,任何一个正直、高尚,有自尊心和良好师德的教师,都会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都离不开集体的帮助。因此,要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自知之明,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荣誉和认可。
如何驱散教师职业倦怠和惰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育教学中?我们中心校根据教师管理工作需要,出台了教师荣誉延续制度。教师荣誉延续制度规定:教师获取市级以上班主任荣誉后,不愿再从事班主任工作,中心校在职称评定时不予认可;教师获取市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后,两年教育教学成绩要排在镇前1/2成绩段之前,如果连续处于镇后1/3成绩段的,中心校在职称评定时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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