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观与课案
2018-11-06朱丹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8年3期
朱丹
课堂改革是课程改革的主战场,正确的课堂观决定了课堂改革的正确方向。教师的课案是实现课堂观的行动方案。课堂观不变,课案就不会变,课堂面貌也不会变。
一、课堂观
课堂观是教学观在课堂的投射,它直接反映着教育的理念和教学的指导原则。旧的课堂观把知识技能的传授作为课堂的使命,强调以“双基”(基本概念、基础知识)为目标,以背诵、记忆、训练为学习方法,以考试中的表现为评价尺度。这种课堂观下的课堂,教师离不开两大法宝——教科书和教学参考书,课堂水平的高下只是“教材解释”的教学技巧表现。华东师范大学钟启泉教授转引日本学者佐藤学的话,称这种课堂为“阶梯型”课堂。这种课堂“学习的终点是作为目标规定好了的,学习的构成是被划分为狭小的阶梯固定下来的”。钟启泉指出,“泰勒原理”的课程开发,斯金纳提出的小步子原则的“程序教学”,布鲁姆的“形成性评价”与“掌握学习”理论,都是“阶梯型”课程的典型理论。
新的课堂观把人的本能发展作为教育的本质,以“三维”(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为目标,以掌握学科思想、改善思维品质、增长知识技能为教学追求,以传承、创新、创造为评价尺度。佐藤学先生把这种课堂称为“登山型”课堂,其特征是以特定的主题为中心来组织教材与学习活动。在“登山型”课程中,教师已经不是“知识的分配者”,而是作为“导游”,准备了攀登不同山峰的“登山道”,能够使登山者面对危险的丛林、沼泽或悬崖而不至于困惑。……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