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从纪委“捞人”?此路不通!
2018-11-02钱立功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20期
钱立功
今年3月7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某某被永州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翠竹园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李会国告知唐某某妻子,自己在纪委有熟人,表示愿意帮忙打听案情。在没有打听到所谓的案情的情况下,李会国以打听案情、协调关系需要资金为由,先后向唐某某家人索要30万元。李会国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风肃纪力度不减,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然而,在反腐败斗争的新态势下,竟然有人想花钱从纪委“捞人”,真是太可笑了。
花钱从纪委“捞人”这种可笑的事,媒体曾屡有报道。福建宁德中院曾判决过一起案件,曾任宁德市蕉城区副区长的刘某被宁德市纪委调查,刘某家属想通过关系干扰纪委调查,于是找到退休干部石某。石某说可以通过国家领导及其秘书、中央有关部门的关系办成此事,先后向刘某家人索要了48万元。结果事没办成,刘某自己却因为受贿罪被判刑了。从数起报道的案例中不难发现,其結局都是人财两空。花钱“捞人”固然可笑,但不可一笑了之 ,其背后的问题值得深思。
认为花钱可以“捞人”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极少数麻木不仁的党员干部。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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