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的法人栽了!
2018-11-02钱俊皓
金融经济 2018年8期
钱俊皓
所谓空手套白狼,是指公司依法成立,之后便抽逃注册资金,再之后以这个空壳公司与人签订协议,骗取他人的保证金。这种事,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是违法犯罪的,迟早都要被绳之以法的。但在物欲横流的当下,仍然有人心存侥幸。前不久,浙江就发生了这样荒唐的案件:一家水泥责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吴某,因为空手套白狼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同学聚会起灵感
1967年出生的吳某,家住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农村,初中毕业后便浪迹社会,主要靠打工谋生。2006年春节过后,吴某接到了读初中时班长的电话,说要召开同学聚会,费用每人100元,如果条件不好的可以免交。
吴某条件虽然不是很好,但还是交了100元。同学相聚开心不已,有述旧的,有炫富的,有谈人生经历的,也有谈做生意的。吴某属于边边角角的同学,婚姻家庭事业都毫无起色,在同学聚会上没有话语权,只有聆听的份。不过,这次同学会上的聆听,让吴某收获不少,特别是在听一位当老板的同学自荐发家之道时,吴某兴趣盎然,并且诱发灵感——何不自己也去生意场上打拼一番,说不准自己也有出头之日,豪车别墅潇洒过日。
同学会之后,他把自己想办公司当老板的想法告诉了妻子,妻子非常赞同,赚了钱我们也可以风光风光了。有贤内助的支持,吴某开始行动了。他先上网查找当下办什么公司好,考虑到房地产这一块越来越热,对口的建筑材料水泥应该是必不可少,经过有关咨询和考察,吴某决定开办一家水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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