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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交易成本最小化、制度变革与制度供给

2018-11-01苏乐

时代金融 2018年17期
关键词:共享经济

苏乐

【摘要】基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商品市场、消费行为与互联网体系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催生了带有互联网属性的新型共享经济模式。基于此,本文从交易成本最小化、制度变革、制度供给三个方面入手,对共享经济的实质、表现特征和运行基础做出了研究阐释。

【关键词】共享经济 网络共享平台 资源分配方式

一、引言

所谓“共享”,即共同拥有、共同承担。共享理念由来已久,在互联网兴起初期,网民们就会通过聊天室、论坛等线上平台进行想法、言论上的交流共享。之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其与实体化的商业、经济逐渐交融,使得共享理念也逐渐转移到了商品交易、商品租赁等活动中,催生了新型的共享经济模式。

二、“交易成本最小化”是共享经济的实质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Rpnald·H·Coase提出:“因为交易成本太高,许多潜在的交易无法产生”。从句话的角度来看,当前盛行的共享经济正是因“交易成本太高”这一原因而长期无法形成的新经济模式。现阶段,受惠于智能技术、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效率、通信成本等多种交易元素得以显著优化,进而催生了“UBER”、“滴滴打车”、“Eatwith”等共享品牌及其产品,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1]。

由此可见,从本质上讲,共享经济的实质即在满足人们交易需求、提供良好交易服务的前提下,达成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在传统的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需要经历互相寻找、商讨价格、签订合同等多种行为,其必然会携带有大量的成本附加,甚至高过商品产品本身的价值。而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人们可以快速方便地寻找到满足自身需求的共享服务平台,并在平台上进行或买或卖的交易活动。同时,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人们的信用行为、信用记录可以很好地体现在网络环境当中,由此便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合同签订难等问题可能带来的成本压力。

除此之外,“交易成本最小化”这一概念还体现在共享经济的交易模式逻辑上。首先,传统中的经济活动主要是“以买为主”,消费者获得的是某一商品的拥有权,其支付的费用必然较高。而在共享经济时代,经济活动逐渐转向“以租为主”,消费者获得的大多是某一商品的短期使用前,其支付的费用便得以大幅下降,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商品在购买使用后的闲置浪费;其次,传统模式下人们要想找到称心如意的买家或卖家,大多需要借助中介人员或中介机构的帮助,进而产生较大的中介费用。而在互联网时代,经济活动逐渐转向“去中介化”或“再中介化”,人们只需要登录相应的共享网络平台,即可了解到每位商户或用户的产品特点、品牌口碑、成交数量等,进而做出合理、高质的交易选择,有效降低不必要的中介费用成本。

三、“制度变革”是共享经济的表现特征

与人类社会历史上的其他创新相同,共享经济的产生和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技术方面或经济方面,而是对社会整体的运行制度、供需结构、发展方向产生作用,并促进着人们消费行为、生活理念、工作选择等方面的快速变化,甚至还会对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形成一定的良性影响。具体来讲,共享经济“变革化”的表现特征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网络化的交易平台。当前人们常用的共享平台主要由软件和硬件两部分組成,软件即大数据时代的信用体系,硬件即技术搭建出的网络工具支持。在这一平台当中,商品消费者和资源提供者都是以独立化、个人化的身份加入的,在“准入门槛”上并没有较苛刻的制约条件。这样以来,在传统经济环境中无法实现价值发挥的剩余劳动力和生产工具将得以有效应用,在很大程度上为边缘社会资本的运行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支付移动化、服务线上化的不断发展,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地实施交易行为,并能通过平台或第三方的社交软件进行实时交流,使得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地位更加主动化、透明化,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幸福感的快速提升[2]。

第二,暂时性的资源使用。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某些商品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周期性、条件性特点,进而催生了商品闲置的消极情况。此时,基于“把闲置资源提供给需要的人”这一理念产生的共享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赋予了闲置资源以新的利用价值。以位于美国旧金山的短租服务网络公司“Airbnb”(爱彼迎)为例:该公司面向全球范围提供履行房屋的在线租赁服务,长期致力于将闲置的房产资源提供给具有短期住房需要的消费者。在这一平台当中,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预约或手机程序预定的方式,实现在线化的快捷预订,并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到公寓、别墅、树屋、城堡等多种类型的房物资源。显而易见,在“短暂需求”的支持下,闲置商品资源可以得到有效的重复消费和利用。这样以来,一方面能逐渐引导全社会实现交易方式、资源分配方式的变革,另一方面也将大大降低商品的生产量级,提高各类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降低人类行为对自然、生态的过度破坏。

四、“制度供给”是共享经济的运行基础

众所周知,一次成功的经济模式转变,与其所处时代的社会制度供给有着必然的联系。现阶段,面对着发展潜力巨大的互联网市场,人们只有合理利用现有的制度供给支持,才能成功登上共享经济的“大船”。

具体来讲,主要应做好共享经济模式与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适应。共享经济并不是简单的“模式更替”,而是对传统商业模式的现代化补充,所以共享经济模式下的各类交易活动必须要符合当前社会制度的实际情况,致力于实现以实体商业模式为主的“互联网+”环境,而不是脱离制度体系的“+互联网”环境。例如,可将“网约车”作为独立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完善和补充,并保证出租车占有主流地位,而不可将网约车“改造”成出租车,或将网约车代替出租车,以免影响到正常的社会制度稳定。

五、总结

总而言之,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共享经济实现了社会整体的优化变革,大大提升了各类商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由本文分析可知,共享经济并不是简单的“模式更替”,而是对传统商业的丰富和补充。在这种经济模式下,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交易行为越来越趋于便利、透明,很好地避免了传统中资源日趋匮乏、交易附加成本高的负面问题。

参考文献

[1]林卡,李骅,李勇.共享经济、共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导向——从共享经济案例看共享发展的关键[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1):107-113.

[2]马广奇,陈静.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经济:理念、实践与出路[J].电子政务,2017(03):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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