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2018-10-30张培奇
农村百事通 2018年15期
张培奇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農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意见》明确具有河南省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的农村贫困人口,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贫困残疾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都将作为保障对象,实施期限持续到2020年,届时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再作调整。
根据《意见》,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提高报销比例及增加病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5%,病种增加到15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