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小传统”与通俗小说
——以《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为例
2018-10-24于敏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8年12期
关键词:文化
于 敏
淮阴工学院
一、文化与文化“小传统”
讨论文学作品几乎不可能脱离讨论文化;从概念上来说,文化无疑是包含了文学的、更大的概念范畴,文学本身就是文化的产品。当然,在文学理论的发展历程中,确实有一个时期,评论家们摒弃了社会、历史、文化甚至作者,将文学看作“文本”,单纯地讨论文学语言与技巧。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对此早有评价:“像形式主义者那样思考文学,实际上就是把所有文学都看作诗歌”(Eagleton 5)。的确,当形式主义批评家们的技巧扩展至诗歌语言之外的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批评时,常常显得力不从心。新批评主义者们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对他们而言,文学批评几乎就是诗歌批评,最多再加一点戏剧。李维斯(F.R.Leavis)倒是讨论了小说,不过他进行的主要是道德伦理讨论。
作为阿诺德(Matthew Arnold)的信徒,李维斯将文学视作医治社会问题,改善盲流大众道德水平的一剂良药。在李维斯的概念中,文化指的是高雅文化,尤其以文学经典为代表,而且掌握这些高雅文明的只有少数人:“于少数人人身上决定了我们能否得益于往昔最优秀的人类经验;他们使传统中最精致、最易逝的部分保持生机。他们决定了规定着一个年代更良好的生活状态的隐性标准……决定了中心在这儿而不是那儿”(Leavis and Thompson,5)。李维斯持有典型的精英主义论调,对流行文化大加鞭笞,尤其将通俗小说贬损至一钱不值,视其为引人心烦意乱,误入歧途之物,是“消遣休闲的反面,不能恢复、强化人对于生活的热爱,反而沉溺人于软弱的逃避,拒绝面对现实,从而使人更不适应于生活”(100)。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