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企业虚增收入审计方法研究
2018-10-23宋雄伟
中国经贸 2018年16期
宋雄伟
【摘 要】通信业务收入是通信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形成利润的来源,对通信企业来说通信业务收入真实性至关重要。近年来虚增收入、粉饰业绩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计费系统结构复杂,数据量极大,基础数据保存期短,涉及环节多、原始备份数据恢复处理困难等原因,对通信企业收入真实性的核实一直是审计的难点。笔者在工作中深入了解业务流程,探索业务规律,就通信企业虚增收入的审计方法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对虚假收入从业务端的来源,到财务侧的列账进行全面关注,重点对过渡性会计科目“系统科目-虚拟收付款-虚拟收付款对冲”(6131)、营业款结算、短期欠费进行审核确认,防范财务报表及业绩真实性风险。
【关键词】通信业务收入;虚增;审计方法研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同时规定,“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通信企业收入是指本企业在提供通信和信息服务、销售通信商品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即营业收入。通信企业只有在通信和信息服务已经提供,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相关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金额确定,才能确认本期应实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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