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发展导师制在高中体育教学中的应用
2018-10-21李德松
天津教育·下 2018年6期
李德松
學生发展导师制是基于学分制、学院制下诞生的一种授课模式,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学生发展导师制的应用历程并不长,在高中体育教学中的应用也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将学生发展导师制应用在高中体育教学活动中,对于提高体育教学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笔者的经验,针对该种制度在高中体育教学中的应用进行阐述和分析。
学生发展导师制的概念
关于“导师制”,最早可以追溯至古代的私学与书院,在古时被称之为“师儒训导制”。现代化的导师制度可以追溯至英国,是一种高层次的育人模式,强调在导师、学生之间构建“师徒”关系,由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业、品行等,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来帮助他们安排学习计划,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育人模式,也是世界多个国家广泛采用的高等教育模式。本文提出的导师制是基于《教育大辞典》中定义的“导师制”,作为教师,需要承担班主任、生活顾问、任课教师的角色。
学生发展导师制,即由学生方面聘请校内教师担任学生的导师,根据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身心发展需求,应用自身知识与经验,帮助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学习与生活,实现个体化发展。个性化的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客观需求,也是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学生发展导师制”作为一种个性化的教育方式,是因材施教的诠释和体现,其优势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走进学生的内心
学生发展导师制与传统授课制度最大的不同就是教师可以关注到每一个个体的发展,走进学生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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