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赋音乐教学以生命
2018-10-21梁艳芳
天津教育·下 2018年7期
梁艳芳
担任了20年的音乐教师,我越来越深刻感受到音乐课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其能够引导孩子们在“动”中创、“赏”中创、“创”中创,赋音乐课堂以生命。于是在课堂上,我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收获和乐趣。
“动”中创,赋律动教学以激情
孩子天性活泼,好奇心强,想象力丰富。如何把学生们从座位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让他们蹦蹦跳跳地进入音乐世界,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获得音乐知识、技能并培养思维能力,同时也受到美的熏陶呢?
学习三年级《小船》的律动时,我打破“教师编,学生做”这种机械式模仿,在学生们掌握歌曲后,我为难地向他们求救:“谁能用合适的动作表现歌曲并被大家采用?可以当小老师带领大家做。”随之,学生们积极地为我分忧:有的扮演爸爸、扮演妈妈,还有的扮演孩子,那贴切的动作和深情的表演把一家人其乐融融、互敬互爱的氛围体现得令人无限向往和依恋。整个过程下来,一点不逊色于我提前准备的动作,我感觉很欣慰。于是谁的动作被采用了,谁的书上就多了一枚“小小表演家”的印章。学生们有了积极性,大胆表现,情绪高涨了,律动教学就变得活泼、激情了。
“赏”中创,创出意境之美
我认为,音乐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至于技能技巧和音乐知识,它只是达到目的的桥梁和手段。因此,我培养的不是音乐家,而是具有审美能力的人。于是,我的音乐课堂改变了以往“发声练习——节奏、视唱——音乐知识——唱歌(先唱歌谱,再唱歌词)”的模式,采用灵活的形式,把教学重点转移到对歌曲情感、意境挖掘和对美的感受体验以及表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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