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研判
2018-10-12北京师范大学吴沈括
网信军民融合 2018年10期
关键词:数据处理
◎北京师范大学 吴沈括
非个人数据作为数据流转的B面,提出了与个人数据保护不同的规制要求。非个人数据流转问题的背景主要在于技术驱动的不断创新,数据的流转机制在不断演进,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与革新,数据流的各种模式在不断发生变化,数据经济也在不断发展。
换言之,在技术驱动创新的大数据时代,数据逐渐以核心竞争力的姿态出现,并逐渐显现其在竞争上的优势。对于经济的发展以及创新点的逐渐开发,数据正在以数据流的形式形成所谓的数字经济。数据与技术的发展相互扶持,数据为技术提高竞争点,以其形成的数据框架体系为技术的发展发现搭载平台与服务器,而技术则刺激数据的价值生长,开发数据的特质满足数据交换的需求,逐渐形成特有的单一数字经济市场。
在此时代背景下,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于2018年10月4日由欧洲议会正式通过,非个人数据流转的总体目标在《非个人数据流动条例》中得以体现,其提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1)改善单一市场跨境的非个人数据的流动性;(2)确保主管当局为监管控制目的要求和接收数据的权力不受影响;(3)使数据存储或其他处理服务的专业用户更容易切换服务提供商和端口数据,同时避免为服务提供商带来过度负担以及扭曲市场。
该条例力求使数据存储及其处理行为可以在广义上被使用的同时,追求与现有政策领域的相关政策规定保持一致,与其他欧盟政策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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