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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甲骨金文的“蠢”兼论相关问题

2018-10-09蒋玉斌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5期
关键词:卜辞金文甲骨文

蒋玉斌

(复旦大学 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上海 200433)

一、 甲骨文有关字形(A)与辞例

殷墟甲骨黄类卜辞有如下一形:

其所在辞例如下:*释文采用宽式,尽量使用通用字。有些姑作权宜隶定的字,在右上角加*标记。引用甲骨文金文著录书多用简称,简称全称对照如下(依简称音序排列):粹—殷契粹编、存补—甲骨续存补编、合—甲骨文合集、合补—甲骨文合集补编、花东—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集成—殷周金文集成、辑佚—殷墟甲骨辑佚、铭图—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铭续—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续编、前—殷虚书契(前编)、乙—殷虚文字乙编、英—英国所藏甲骨集、缀汇—甲骨缀合汇编。

b 弜征。(《合》36512)

(7) A人方□□□以束、献侯紷。(缺刻横画)(《合》31812=《前》8.11.2)*该片之字体,学者多划为无名类(如黄天树:《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年,第284页;简体字本,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277页),实属黄类字体而字形刻得较大者。“以”“侯”等字都是黄类的写法;即以献侯之名而论,“紷”字写法与黄类甲骨《合》36508(即下揭例8)相同(另“侯”字亦可参照),而该字于无名类作“”(《合》27887、27888、32919),无论是字形还是字体都有明显差别。

(10) a 癸巳王[卜],贞:旬亡[忧]。在A次。

c 癸丑王卜,贞:旬亡忧。在齐次。(《合》36821)

在前8辞中,(1)、(6)经缀合已较完整;其他几辞虽多残缺,但黄类卜辞程式化较强,根据现存文字可知也是相近的辞例。A均用在作乱也是将被征伐的方国名称之前。这是A的主要用法。(10)辞A用为地名。(9)辞用法特殊,将在下文略加讨论。*A作为构件,还见于字(《合》120。辞例为:“己未卜,□贞:呼彗~逸刍。十三月。”此承王子杨先生告知,谨此致谢)。该字仅1见(参李宗焜:《甲骨文字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886页),待考。

二、 A字既往研究的回顾与检讨

(一) 将A与“屯”区别的看法

于省吾先生在考释甲骨文“屯”字时,没有将A形列入。在该说提出之前以及广为接受之后,学者也多不将两者牵合。究其原因,有的是以讨论“屯”之主要用法为主,未涉及A形;有的是由于所搜集的A之辞例不多且多残断,有意无意地忽略该形;还有的是根本不认同A形与“屯”为一字。学界目前对A的处理方式,占主流的仍是缺释并照摹原形,常用古文字工具书、甲骨文释文大多如此*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甲骨文编》,附录上3042号,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642页;李宗焜:《甲骨文字编》,4125号,第1309页;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附录0507号(首例《合》31603贞人名当移出),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956页。。这种处理方式虽未给出具体意见,实是思考各种释法后的审慎选择,也往往是排斥释A为“屯”的。如《甲骨文字诂林》按语就说:“字均见于晚期卜辞,与‘屯’之用法有别,似不得为‘屯’之初形。”*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编撰:《甲骨文字诂林》,第3312页。

李学勤先生近年提出释“禺”说,并将方名前的A字释读为“禺(遇)”:

释“禺(遇)”说可以很好地通读卜辞。例如前揭(1)等征伐卜辞可理解为,“遭遇”某方侵扰之事,因此征讨该方,文意上十分顺适。不过从字形看,A与“禺”恐怕仍有差别。殷商文字的“禺”形,李先生已举出“湡”作(《集成》2653小臣方鼎)、(《合》36531)之形,还可补充(《屯南》2212);西周时期从“禺”之字(《集成》4238、4239小臣*簋)、(《铭图续》893陶觥)*摹本采自朱凤瀚:《新见商金文考释(二篇)》,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34页。等,也可参考。“禺”形头部虽可填实,与A相近,但其中部均作若形,与A下方的V形差别较大,两者实难认同。

(二) 释A为“屯”的看法

关于A之用法,连先生将用在方名前的A读为“敦”,又认为(9)辞的“屯”训“聚也”。“屯(敦)盂方”的读法看起来很通顺,实际上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在“A盂方率伐西国”一类文句中,“盂方”明显是“率伐西国”的施事者,不管前面的A怎么读,“盂方”后都不能读断,“敦盂方率伐西国”显然是讲不通的。连文对其他卜辞也有一些误读。如该文引《粹》193(《合》33180)一辞作:“……夕,屯亘方?”认为“屯”读“敦”。覆检原片,所谓“屯”字实乃“至”之误释。以上误读非但不能从辞例上验证连说,反而让人觉得释“屯”无稽。其说似亦未被学者采信。

总之,学界对A还没有明确、一致的看法,A、“屯”关系尚未得到很好的清理。我们也能看到,同一位学者对A的看法可能包含以上两种情况*如李学勤先生曾将A1释为“屯”,又照摹A2、A9原形(《殷代地理简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92、93页);裘锡圭先生将A9写为“屯(?)”,也曾照摹A1原形(《商铜鼋铭补释》,原载《中国历史文物》2005年第6期,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74页;《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原载《文史》第十九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古代历史、思想、民俗卷》,第153页)。,充分反映了A、“屯”关系的复杂。*另外,不少学者照摹A之原形,认为是地名、国名或氏名(门艺:《殷墟黄类甲骨刻辞的整理与研究》,郑州:郑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王蕴智教授,2008年,第150~151页;谢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与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裘锡圭教授,2012年;韦心滢:《殷墟卜辞中的“某”与“才(在)某”》,《故宫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2期)。上引三文都将A字与商末族氏铭文(《集成》10591~10627等)联系,从字形上看未必允当。又族氏铭文有(参王心怡:《商周图形文字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260~261页),其所从与A字有无关系亦有待论证。

不过,根据我们的研究,释A为“屯”应该是可以确定的。前揭《甲骨文字典》、连劭名、朱歧祥先生明确提出此说,连氏并加详细论证,其对(9)辞“屯”字的解释以及“屯”字本义的推测都有合理性(详下文)。但总体来说,其论证无法祛除学者疑惑,尚未得到学界公认,需要重新加以考辨。

三、 A字新考

既然A与西周金文“屯”字前后相续,形成序列,学者为什么较少释A为“屯”呢?这固然由于两者用法有别(金文“屯”多读为“纯”),需要谨慎对待;而甲骨文已确认的“屯”字作、形,可能是大家在释A为“屯”时顾虑较多的主要原因。

我们今天讨论甲骨文“屯”字,已将于省吾先生正确考释出来的、形当作“屯”字形体发展中的一个定点。如拿等与、相比,两者上部填实与虚廓同,自可不论,但下部分别作V形与斜笔,似乎很不相同。所以学者一般不把看作“屯”字。殊不知于先生在考释“屯”字时,已将两类形体加以沟通。当时讨论甲骨文、,依靠的定点是金文“屯”字形等,在说解字形时,于先生用了不少篇幅证明、下方的斜笔是可以写成弧笔的:

如今我们能看到的甲骨文资料更丰富,也开启了更加细致的字体分类研究,可以发现,大多数类组确实把“屯”字写作、;此外,一些刻手(群)则有不同的写法:

1. 师宾间类有些“屯”,下方会写成弧形或V形。于氏所举(《合》11534)一例即属该类。另可补充一例作(《合》4143)。两例均用为“春”。

2. 在花东类卜辞中,有两条关于“白屯”的对贞卜辞,“屯”分别作:、(《花东》220)。说明“屯”下方可写作弧笔,而弧笔亦可写作V形。

3. 更关键的证据在“子组”子卜辞和黄类卜辞中。“子组”A类*“子组”A类的划分,看蒋玉斌:《殷墟子卜辞的整理与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98~103页。有如下两例“春”字:

该版卜辞署明为“七月”卜问,几条命辞中选贞的内容为“今月〇今春〇今秋”,可知上揭形体必定是“春”*此处“春”字从草木生出地面之形,与《合》20074(“今春”)类同。草木生出地面之形与“屮”“木”有时可相换用,如甲骨文“蓐”字作亦作 。裘锡圭先生曾指出“生”有时也可以跟“木”和“屮”通用,除举以上各例,又揭出“莫”从四“屮”或四“木”,也从四“生”作(合18429),“艿”字作又作,作地名的从“阜”“蓐”声字作又作等(裘锡圭:《释“木月”“林月”》,《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340页。此处甲骨文摹写字形取自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858、504~505、859页)。。

黄类卜辞则有:

[乙]亥王[卜,贞]:自今春至今翼人方不大出。王占曰:“引吉。”在二月,遘祖乙彡,唯九祀。(《合》37852)

其“春”字拓本不很清晰。这片甲骨现藏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前身为历史系文物陈列室),目验实物,*2005年6月,蒙林澐、吴振武、朱泓三位老师与陈列室于闰仪、刘爽老师提供帮助,笔者曾阅看吉林大学所藏部分甲骨,其中包含此片;最近又请周忠兵先生特别观察“春”字,摹本就是根据这两次目验做成的。谨向以上各位致谢。可以看清“春”字写法。下面是该字拓本和据实物所做的摹本:

现在讨论该字用法。(10)辞中“屯”为地名,可暂不论;需要释读的主要是前9例。

“屯”是“春”的声符,“春”是“蠢”的声符。先秦古书有:

且不唯《泰誓》为然,虽《禹誓》即亦犹是也。禹曰:“济济有群,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诸群(惠栋、孙诒让已校改为‘群邦诸君’),以征有苗。”(《墨子·兼爱下》。引文似有脱简,详本文“六”。另参伪古文《尚书·大禹谟》:禹乃会群后,誓于师曰:“济济有众,咸听朕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尔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勋。”)

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殷小腆,诞敢纪其叙。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曰:“予复。”反鄙我周邦。(《书·大诰》)

蠢尔蛮荆,大邦为雠!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止,执讯获醜。戎车啴啴,啴啴焞焞,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玁狁,蛮荆来威。(《诗·小雅·采芑》)

我先王灭夏,燮强,捷春(蠢)邦。(清华简《说命中》简3)

拿甲骨文(1-8)辞“屯盂方”“屯人方”等与古书“蠢兹有苗”“蠢殷”“蠢尔蛮荆”“蠢邦”相比,可知其“屯”即应读为“蠢”。“屯(蠢)某方”即动乱、骚动的某方。西周金文有“伐反夷”(《集成》2728旅鼎)、“伐反虎方”(《集成》2751、2752中方鼎)、“伐反荆”(《集成》3907过伯簋)、“捷东反夷”(《集成》2731疐鼎)之语。毛公鼎(《集成》2841)有“率怀不廷方”,五祀钟(《集成》358)有“讨*蒋玉斌:《释西周春秋金文的“讨”》,中国古文字研究会、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辑,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不廷方”,戎生钟(《铭图》15240)有“用榦不廷方”,《诗·大雅·韩奕》云:“榦不庭方,此佐戎辟。”《易·比》:“不宁方来,后夫凶。”无论是在结构还是意义上,“蠢某方”都跟“反某(方)”、“不廷/庭方”、“不宁方”类似。

(9) 辞中的“屯”表示具体的军事行动,连劭名先生*连劭名:《甲骨文字考释》;参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编撰:《甲骨文字诂林》,第3312页。(9)辞前半段,连文读作“乙巳王贞:启乎,兄曰:盂方人,其出伐,屯高,令东,……高”,并认为“盂方调集人众欲侵扰商朝,商王命令部队戍守高地”,与本文不同。实际上已屯聚于“高”地的当是盂方。、李爱辉女士曾解为“屯聚”“驻扎”之意*笔者于2015年10月15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报告本文后,李爱辉女士告知,她未曾发表的一篇旧稿将(9)辞A字释为“屯”出并作上引解释。,可从。这对卜辞的背景是“启呼祝曰:‘盂方人,其出伐,屯高’”,即启派人报告*卜辞有些“祝”字义近“告”,看裘锡圭:《商铜鼋铭补释》,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174~175页。说,盂方征集人员进犯,并且屯聚在“高”地。商王谋划对策,从正反两方面问“其令束(会)于高”/“其令束(会)方”能否获捷。林宏明先生已经指出,“其令束(会)于高”/“其令束(会)方”两者似均指“其令束盂方于高”*林宏明:《甲骨新缀第546-549例》第五四九例。“束”字林文原释为“东”。,甚是。“(会)”的对象就是盂,原辞承前省略了。整条命辞的意思是,命令“束”(人或族名)赶到盂方屯聚的“高”地,与之会战。这是很珍贵的商代战争史料。

四、 西周金文有关字形(B、C、D)的考释

西周金文有如下数形:

分别见于以下诸铭:

以上诸器均为西周青铜重器,学界对B、C、D形及有关辞例的考释极多。近年,谢明文先生《试说金文中的“”字》*谢明文:《试说金文中的“”字》,《中国文字》新三十七期,台北:艺文印书馆,2011年,第135~145页。此前在网络发表的雪桥《攻研杂志(四)——读“首阳吉金”札记之一》(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年10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30)一文,已提出部分观点。(下简称“谢文”)较全面地综述了已有说法,读者可以参看,本文不再缕述。谢文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最早将B、C、D三种形体暨铭文(11~13)放在一起讨论,尤其是根据较清晰的照片和拓本,纠正了以往对四十二年逑鼎铭文中的“C猃狁”一句的误读误解(另参下文“六、相关问题的讨论”)。这对于讨论有关文字都是非常关键的。

在辞例方面,谢文联系到下列诸例:

《书·费誓》:公曰:嗟!人无哗,听命!徂兹淮夷徐戎并兴,……

经过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D1~3三例的右侧都未铸好。观察师簋两器三篇铭文的书写特征,D1~2似乎受到了同铭“或”、“我”等形的影响,有一些混同现象,如:

D1:,比较同铭有关字:,D1右侧似被“或”旁同化;

D2:,比较同铭有关字:,D2右侧似被“我”字同化。

至于D3:,同铭有关字作,比较可知D3右侧仍是“戈”形。参照B、C两形,能看出“戈”的长横(即象援部的部分)在D3中被写断了,其左侧连在中间(十字形之下),右侧变成了短横之“戈”。

总体来看,D形右侧仍以看作“戈”的变形为宜。D1右侧可能是受到“或”旁影响(与之全同),因此也不宜理解为加注“○(圆)”声。

综上,西周金文的B、C、D形大体上皆可分析为从“戈”、“屯”,隶定作“”。在辞例上,它们均用在作乱也是要被征伐的方国部族名称之前。结合上述甲骨文“屯(蠢)”的字形、用例及古书文例,金文“”字亦当读为“蠢”。其所从之“屯”兼有表声作用,整字构形或可表述为从“戈”断“屯”、“屯”亦声。

五、 传抄古文有关字形研究

在讨论上述金文形体时,想必大家已经联想到《说文》等书中的“蠢”字古文。《说文》“蠢”下:“,古文蠢从。《周书》曰:‘我有于西。’”*古文形体用藤花榭本。陈昌治刻本作,末笔笔势小异。该形显然与上揭甲骨金文表示“蠢”的字一脉相承,应该放在一起研究。

传抄古文“蠢”字的写法不止《说文》一种。近年,李春桃先生对传抄古文作有非常好的整理,所列与本文有关的“蠢”字古文有两类:*李春桃:《传抄古文综合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143、144页。另参徐在国:《隶定古文疏证》,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73页;徐在国:《传抄古文字编》,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第1335页。

以上形体从来源上看多与《尚书》有关,《说文》古文亦引《尚书》为证。今见《尚书》各版本两种古文写法确实并见,甲类写法的有(南宋薛季宣《书古文训·大禹谟》)*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22页。;乙类写法的如(魏三体石经《大诰》)*[南宋]洪适:《隶续》,卷四“魏三体石经左传遗字”,清乾隆间汪氏楼松书屋刊本,第一页背、二页背;又《隶释 隶续》,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同治间洪氏晦木斋刻本,1986年,第310页上左、下左。另[南宋]娄机《汉隶字源》作,所注出处“二百十五”即“魏三体石经左传遗字”(卷五上声十七准,李学勤主编:《中华汉语工具书书库》第38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54页),可参看。按,依《隶续》录写经文之例,此字在字体上为三体中的隶书,然魏石经本即古文经(《尚书》用马融、郑玄、王肃本),故其实质上仍是“蠢”之古文,或者说此形是“蠢”古文的隶定写法。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曾疑“不知何以魏时隶不作蠢而作也”(《皇清经解》卷583,第四页),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在引《说文》“蠢”条后云:“,既为孔壁古文,故《魏石经》用之。”(陈抗、盛冬铃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45页)或径谓魏石经残存“”字为三体中之古文(金德建:《经今古文字考》,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第332页),不够准确。又,对于“”和“蠢”之关系,赵立伟女士归入“石经本与今本之异文为一字之异体者”之类(《魏三体石经古文辑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334页)。前文已说明,作为“”之前身的金文“”字可能本来表示切断义;其与训“虫动”之“蠢”本非一字。两者应看作通假而非异体关系。、(《大诰》内野本)*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第1671页。、(清李遇孙《尚书隶古定释文·

大诰》)*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第4册附,第215页。。《大禹谟》敦煌本S.801作*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第165页。(即“戬”字),则当是甲种或乙种写法的形讹*或以为“”是“”的形讹,而“戬”又是“”的形讹(张涌泉主编、审定:《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一册,《古文尚书传(四)(大禹谟、泰誓中、泰誓下)》校记〔一〇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63页),后说有道理,前说则过于崇许。。总之,以上各形大体上也都能纳入甲乙两类中。

不管怎样,上引“蠢”字古文均袭自西周金文写法,这一点是比较清楚的;古文写法也很好地验证了上文对西周金文B、C、D乃至甲骨文A形的释读。

六、 相关问题的讨论

上文在释说甲骨金文和传抄古文用为“蠢”的诸字时,为免枝蔓,暂且搁置了一些问题。例如,商代文字中,是已知的“屯”字,是新释的“屯”字,如何看待两者的关系?这一问题说不清楚,就无法从根本上祛除释为“屯”的障碍。又由于诸“蠢”字的释出,有利于解决一些相关问题,一并放在本节讨论。

(一) 关于商代文字两种“屯”形的关系以及“屯”字构形的阐释

甲骨文商金文西周金文小篆ab

a 类写法自商而周以至后世一直延续,b类写法则只见于殷商甲骨文。两类写法在商代文字中并存。与之相应,学者对于“屯”字本义主要也有两类看法:

1. 由于a类写法看起来与“屮”相关,历来学者对“屯”字构形的解释多着眼于此。《说文·一下·屮部》:“屯,难也。象艸木之初生,屯然而难。从屮贯一,一,地也。尾曲。《易》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近世学者多已参考古文字字形,指出《说文》“一,地也”等解说是不合理的,但也多限于对许说的修补。如《甲骨文字典》说“字形象待放之花苞与叶形”*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45页。。连劭名先生在释甲骨文为“屯”时,曾认为该形就是“屯”字初文,并说了下面一段话:

许慎的解释虽与屯字的初文略有出入,但仍未乖于屯字的本义。从甲骨文屯字看,实象初生草木之幼芽,故春字古从屯声,万物萌动,欣然复苏,草木初生,正是春天的景象,所以古人称此季节为春。甲骨文屯字的形体仍保留了屯字最初的形象。

连说是较有代表性的。

……许慎对屯字的分析是错误的。屯字的初文与屮木生长受阻形相去很远。在甲骨文中,屯字从农具(力,为耒的侧视形),在它的把上有一个指示符号小圆圈,这是一个表示农具耒的把折断了的指事字。《左传》襄公四年“甲兵不顿”,杜注“顿,坏也”,正义曰“顿谓挫伤折坏,今俗语委顿是也”。其本义为折坏,所以顿字又有僵、止、难等引申义,顿字从页从声,声中含义,顿字义训僵、止、难、坏,也正是保存了屯字的义训。许慎所说的“难也”,就是采用屯字的引申义。由此可见,许慎训屯为难,在一定程度上是保存了这个字的古义的。这对我们分析屯字初文形体,是一个很好的佐证。说文解字,一个关键问题,是首先必须努力找到这个字最早的形体,然后,对这个形体必须要有准确的分析理解。这样,才会提供一个客观地、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可靠依据。甲骨文中的屯字形体,特别是最早的一期卜辞中的形体,从力从指示符号,是确切无疑的。我们在这个基础上,联系到屯与从屯之顿字的一些义训,所作出的上述分析,显然比那种认为屯字是“豕形无足而倒写者”这种附会臆测之辞要可靠和合理得多。

张先生对“屯”之本初构形的探讨非常深入。他立足字形,以甲骨文形为基础,以体接近的“力”切入点,又从与“屯”有关的音义关系进行思考,所得结论别开生面。

以上两类意见,实际上是分别就a类和b类形体立论的。我们现在看“屯”字,应该更加全面而不仅仅执其一端。根据于省吾先生的考释研究以及上文的讨论,商代“屯”的两种写法一定都是“屯”字,而且是彼此存在演变关系的。因此,a、b两者应作一致的解释。现在的问题是,何者为源、何者为流?我们认为是a类是比较原始的写法。

大家知道,殷商时代的主要书写方式是笔书简册。“金文基本上保持着毛笔字的样子,甲骨文就不同了。”“我们可以把甲骨文看作当时的一种比较特殊的俗体字,而金文大体上可以看作当时的正体字。”*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47~48页。裘先生对此更详细的论证见《殷周古文字中的正体和俗体》,原为1987年1月的演讲稿,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394~410页。甲骨文总体上是俗体,但不同刻手(群)使用俗体时简省的程度也有不同。例如甲骨文“子”字可与商金文对照,略举如下*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67~172页,个别分类错误的径予纠正;董莲池:《新金文编》,第2144~2152页“子”、合文第17页“小子”、附录一第5~12页“举”,等。(举例性质,不全):

并商金文师小字师肥笔师小字宾一历一师肥笔“子组”花东类历二师小字花东类师宾间无名类黄类宾一典宾宾出 历二

可以看出,师肥笔、师小字与正体最接近,这一方面是因为其时代较早,另一方面则缘于它们(尤其是师肥笔)较多保留了笔书风格;但适应甲骨契刻的需求,也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简省,尤以师小字为甚。师宾间、宾一、历一历二等类与正体尚近,但已有明显的省变;宾一的一部分、历二的一部分开始出现较剧烈的省简,即将小儿的两手形合并为一笔,这种写法在成熟的典宾类以及宾出类中比比皆是,是“子”字最俗简的写法。无名类、黄类刻辞虽然时代较晚,但在契刻风格上仍保持与正体的些许联系,反而没有采用最简的写法。类似例子还可举出不少,譬如大家熟知的甲骨文地支“子”字,在师肥笔、师小字类多作接近正体的繁体写法,在宾、历等类则用最俗简的写法,在较晚的黄类则又作繁体,原因就在于黄类字体接近正体。

如张亚初先生所言,“说文解字,一个关键问题,是首先必须努力找到这个字最早的形体,然后,对这个形体必须要有准确的分析理解。这样,才会提供一个客观地、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可靠依据”。现在看来,上揭a类写法较为原始,b类写法、为其变体。根据a类“屯”字写法,并结合从“屯”声的“春”字等,我们认为连劭名先生的说法还是比较合理的。“屯”形原本象征的,应该就是草木(或其枝条)初生幼芽的形象。

(二) 商西周文献中有关“蠢某”文句的读法

甲骨、金文、先秦古书“蠢某”的说法计有二十余例。各例交验互证,已让我们比较清楚有关语言习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叙述方式是,方国部族有动乱、反叛行为,说话者(多具有正统身份)予以声讨——往往要历数其罪行或陈述其侵扰行为,是为征伐之理由;然后再说明如何讨伐(如人员安排等),有时还会强调此举是符合天命的。说话者把这些方国部族称作“蠢某”,是为之定性。

根据上述习惯,我们可进一步讨论某些“蠢某”文句的读法及相关问题。

1. 《书·大诰》“蠢殷”句

这一段文字伪孔传、孔疏的读法是:

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殷小腆诞敢纪其叙。

郑玄曰:“周民亦不定,其心骚动,言以兵应之。”(见孔疏)《说文》“蠢”下出古文“”,引《周书》曰:“我有于西。”段注:“《大诰》曰:‘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为壁中古文真本,其辞不同者,盖许檃栝其辞如此也。”《说文》虽是櫽栝,但仍能看出许慎认为有“蠢”的是西土,即西土之人“蠢”。这说明许慎也是将“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作一句读的。郑、许代表的当是古文经学家的一种读法。

《汉书·翟方进传》所载之“莽诰”乃套用《尚书·大诰》写成,有关文字作:

反虏故东郡太守翟义擅兴师动众,曰“有大难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靖。”于是动严乡侯信,诞敢犯祖乱宗之序。

其中用“于是动严乡侯信”模仿《大诰》“越兹蠢殷小腆”。皮锡瑞云:

据《莽诰》则“越兹蠢殷小腆”六字作一句,今文家说如是,不以“越兹蠢”连上文为义。莽谓翟义造为西土有大难之言,于是动刘信起兵之意,则今文家说经亦必谓管、蔡造为西土有大艰之言,于是动武庚作乱之心也。莽云管、蔡挟禄父以畔,今翟义亦挟刘信而作乱,是以翟义比管、蔡,刘信比禄父也。近人读《大诰》,断句皆误,遂于莽所引今文,皆不得其解。*[清]皮锡瑞撰,盛冬铃、陈抗点校:《今文尚书考证》,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80~281页。

按照皮氏的分析,今文家是将“越兹蠢殷小腆”作一句读,并且理解为“于是动武庚作乱之心”的。现代《尚书》学家多依此句读。

根据上述“蠢某”之例,只能将“蠢殷”连读,即采今文家之句读。“越兹蠢殷小腆”之语言结构犹“徂兹淮夷徐戎并兴”(《书·费誓》)。《大诰》叙说的“大艰”,一方面是周人内部的管、蔡不安分,一方面是以武庚为首的殷遗妄想复辟。顾颉刚先生译作:“有很大的艰难危困落到我们西方人的头上来,就连从由我们西方派出去的人员也不安静老实起来了;这不安分的坏蛋殷人刚恢复了一点点力量,就敢妄想重整他们已失去的天堂——他们已垮了的政权系统。”*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1282页。把握大意非常准确*《大诰》此段文字中的“小腆”“纪”历来有不同看法,因与本文关系不大,这里不作讨论。。汉代今文家虽然句读合理,但理解为管、蔡“于是动武庚作乱之心”一类意思,则不可从。

2. 《墨子》所引《禹誓》“蠢兹有苗”一段文字

《墨子·兼爱下》:

且不唯《泰誓》为然,虽《禹誓》即亦犹是也。禹曰:“济济有群,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邦〉诸群〈君〉,以征有苗。”

孙诒让《间诂》云:“今《大禹谟》出伪古文,即采此书为之。”*[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21页。伪古文《尚书·大禹谟》有关文字,前文已加引述。其在“蠢兹有苗”后多了数落有苗罪行的“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历代注《墨》者均指出此处《禹誓》与《大禹谟》的联系,但一般不就“昏迷不恭”诸语作深入探讨*参张纯一编著:《墨子集解》,成都:成都古籍书店影印世界书局1936年初版本,1988年,第114~115页;吴毓江撰,孙启治点校:《墨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90页。。大概是觉得《大禹谟》属于伪古文,就没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了。

实际上,《墨子》引述的禹之誓词读来并不通畅。学者翻译时,中间一句或译作:

“并不是我敢妄自兴兵骚扰,实在是因有苗暴动,所以我只得代天行罚”*李渔叔注译:《墨子今注今译》,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124页。;

“不是我小子敢发动战争,而是苗民蠢动,因而行天之罚”*谭家健、孙中原注译:《墨子今注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00页。;

“并不是我小子敢发动战乱,有苗那么蠢蠢欲动,我代替上天对他们施行惩罚”*方勇译注:《墨子》(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45页。。

是将原文的“蠢兹有苗”变换作“兹有苗蠢”,然后在译文中作了模糊化处理。这不能算是科学严谨的做法。

今按,结合上述“蠢某”例,禹誓应有的逻辑是:不是我敢妄自兴兵,而是动乱的有苗犯有大罪,因此我“用天之罚”,率众邦君征讨之。“蠢兹有苗”后应该有列举有苗之罪的内容,但在今本《墨子》中亡失了。换言之,“蠢兹有苗”本是一句话的主语,但后面没有出现相应的陈述成分(谓语),变成了一个残缺的句子。

相比之下,《大禹谟》相关文句比《墨子》引文晓畅得多。伪古文从整体上讲是出于伪造,但造作时当参考了一些时代较早的资料,此点前人已多述及。《大禹谟》多出来的内容可能是有所本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三更有“言《大禹谟》句句有本”条(存目)*[清]阎若璩撰,黄怀信、吕翊欣校点:《尚书古文疏证(附:古文尚书冤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30页。,今由“蠢某”之例视之,知其所言有理。

今本《墨子》禹誓较《大禹谟》少了历数有苗罪行的28字,而数落罪行之后应有“肆予……”一类的话,以转接下文“用天之罚”。如此算来,总计所缺内容可能达30余字,应该正是竹书中一简所容*以郭店竹书为例,除了小册子性质的《语丛》四篇,其余各篇单简平均容字都在20~30字之间,单简最多容字则有34、32字者(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吴振武教授,2006年,第138页;刘传宾:《郭店竹简研究综论(文本研究篇)》,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冯胜君教授,2010年,第63页)。不过,“目前看来战国古书类竹简的容字总的来说是比较随意的,没有什么普遍的规律性可言。”(冯胜君:《郭店简与上博简对比研究》,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52~53页)上举郭店竹书之例,只能说明大概情况而已。又,秦西汉文书、古书简的单简平均容字数,睡虎地秦简23~55、张家山汉简35~44,银雀山汉简34~37(前揭程文,第139~140页),皆可参。。说今本《墨子》“蠢兹有苗”后脱简一支,大概是没有问题的。

3. 四十二年逑鼎“蠢猃狁”一段文字

西周晚期的四十二年逑鼎(《铭图》2502、2501)铭文是一篇册命金文。周宣王在册命器主虞逑的话中,先表彰其先祖之勋烈,之后有一段谈到虞逑功绩,这段话多被读作:

余肇建长父侯于杨,余命汝奠长父。休,汝奠于厥师,唯克型乃先祖考,猃狁,出捷于井阿、于,汝不限戎,汝长父以追博戎,乃即宕伐于弓谷。汝执讯获馘,俘器、车马。

前一句说宣王为长父在杨地建侯,又命虞逑安顿长父。虞逑做得不错,能够很好地效法其先祖先父。接下来的多被当作动词,或释“辟”,解为屏除;“猃狁,出捷于井阿、于”的主语,一般认为是承前之“汝”,全句是说虞逑驱逐猃狁并且告捷。这就意味着虞逑“伐猃狁是为了解除其威胁而主动出击”*裘锡圭:《读逨器铭文札记三则》之“二、辟猃狁”,原载《文物》2003年第6期,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171页。。

谢明文先生指出,“这种看法实际上是认为逑参加了两次战斗”,即“猃狁,出捷……”和“以追博戎,乃即宕伐于弓谷”。他具体提出上述理解有以下几点不妥之处: (1)“根据金文文例,在战胜之后一般会记俘获品,而此铭只记宕伐于弓谷一战的俘获”;(2)“根据长篇战争铭文文例,如果记叙战争起因及经过而又言‘追’者,一般是敌方先侵伐在先”,如果把“逑”看作“猃狁,出捷……”的主语,“则铭文中的‘追博’之‘追’上无所承”。(3)“之前跟战争有关的铭文中出现过两例‘出’字,皆就敌方而言。”如果理解为逑“出捷”,与该例矛盾。*谢明文:《试说金文中的“”字》。谢文所说三点都很有道理。他因此提出,“出捷……”的主语应是“猃狁”。

综上,本文新释了卜辞中表示蠢动之“蠢”的“屯”字,并由此对金文和传抄古文中若干字形进行释读,后者反过来印证了甲骨A字释“屯”的正确。文中还考察了“屯”字本义等问题,从卜辞字体分类和俗简程度的角度解释了甲骨文中的两种“屯”形。通过归纳“蠢某”的文例,对传世和出土文献有关文本及训释提出了新见。以上诸说,希望能得到方家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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