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演唱中“声”与“腔”的审美特征
2018-09-29刘镇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8年2期
刘镇
摘要:所谓“声”,广义地来说,是指声音和声乐技能技巧的统称,它包含了声音、语言和行腔等;狭义地来说,是专指“声音”,即“歌声”。在进行声乐训练时,我们首先要对人声的各种音色进行巧妙地处理,创造出能集中反映其本质特征的听觉形象,才能体现出声乐艺术独特的审美价值。
关键词:声乐演唱;“声”;“腔”;特征
一般来说,先天嗓音条件较好且歌唱得法者,所发出的声音大都具有音色圆润、清脆、嘹亮、纯美等特质。“低声区声音厚实,中声区声音明朗,高声区声音高亢”,这是声音的自然的物理属性在人的听觉上形成的客观反映,日积月累便形成一种声音观念,或称为审美标准。这种声音观念或审美标准,客观反映了发声歌唱的现象和本质、个别和一般等对立统一的规律,蕴涵着人类自身从生理到心理、从演唱到欣赏的同形同构效应。
一、“声”的个性化
人的声音正像人的面孔一样千差万别。人的嗓音由于发声器官的构造不同,发声方法有异,因而发出的声音的音质、音色也就千差万别。加之每个人的个性特征、审美情趣的不同,对音色的喜好也会有所差异。西方美学史上的“趣味无争辩”,就是指这种审美个性也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无可争议的。人的声音,正是具有这种个体本质和个性喜好,才呈现出千姿百态的“多样美”。
从自然现象上看,声音是人体声带振动后从喉咙发出的声波。如果说,人声原本是一种无生命的听觉物质,一旦进入到人的歌唱活动后就赋予了生命的活力,也就蕴涵了物质与精神交融的哲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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