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的“富广场”
2018-09-29
畅谈 2018年16期


2月至5月,湖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郴州市及其下辖的汝城县、桂东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巡视发现,汝城县为了所谓的政绩,罔顾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大规模举债修建大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仅修建爱莲广场,就花了4800余万元。在实地走访中,巡视组还发现,汝城县城卢阳镇竟然还有两个自然村一些村民家中没有通电,当地群众25户67人仅靠山泉水发电和点煤油灯照明。
实际上,像汝城县这样,穷地方追求“阔面子”的现象并非孤例。近年来,一些地方头戴“贫困”的帽子,却热衷于讲排场、比阔气,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比如,一些地方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破烂不堪,却投入巨资修建豪华的政府办公大楼:有的地方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却在“三公”消费上大手大脚……
中组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对贫困县考核办法、内容和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要求: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更是明确要求贫困县严禁搞华而不实的标志性建筑、形象工程、景观景点。所有这些,目的就是树立正确的导向,引导贫困县把工作重点放到扶贫开发上来。然而,汝城县的做法再一次表明,落实这些要求依然面临不少挑战,让一些地方“真扶贫、扶真贫”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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