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的考察报告
2018-09-29范海瑜
山西财税 2018年9期
关键词:发展
□范海瑜
十九大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并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太原市为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推得开、经济持续发展、经营特色鲜明、农民收入增加、经营制度完善、村级组织为民办事能力明显提高的先进典型示范村,2017年,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太原市正式启动了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晋财农改〔2017〕5号)及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财政局和太原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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