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的“江西方案”
2018-09-27
领导决策信息 2018年16期
■ 城乡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3月26日,江西省出台首个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动社区治理主体融合发展、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三大任务。
地方政策解读
治理主体由单一向多方转变,推动社区治理主体融合发展
根据《意见》,江西将在落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上下功夫,实现由单一主体治理向多方主体治理转变,要求党组织、基层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力量、社区居民等各方主体在城乡社区治理中找准定位,既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又要相互配合、融合发展、协同推进,着力解决社区治理“党委政府一头热”、治理主体不明确、治理力量不强不足等现实问题。
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社区“五多”烦恼,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聚焦城乡社区治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补齐短板,打牢基础,重点解决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社区工作任务多、机构牌子多、会议台账多、考核评比多、盖章证明多“五多”烦恼;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薄弱;社区工作者队伍不强;矛盾化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切实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同时,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深化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将其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统筹抓好社区发展、指导基层自治、动员居民参与、维护社区平安。各市、县(区)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也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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