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皮椎体成形术联合放疗治疗椎体骨转移癌的可行性研究
2018-09-25周勇志张晨
周勇志 张晨
【摘要】 目的:探究经皮椎体成形术联合放疗治疗椎体骨转移癌的可行性。方法:选取2014年1月-2016年1月椎体骨转移癌患者80例,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40例,对照组用单纯的放疗治疗,观察组开展经皮椎体成形术联合放疗治疗,比较两组患者椎体骨转移癌治疗总有效率;术前、术后即刻、术后3个月、术后半年和术后1年疼痛情况;术后1年活动能力评分。结果:观察组患者椎体骨转移癌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术前、术后即刻疼痛评分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术后3个月、术后半年和术后1年疼痛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术后1年活动能力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经皮椎体成形术联合放疗治疗椎体骨转移癌的可行性高,可有效缓解患者躯体疼痛,改善其活动能力,对患者预后有良好作用,值得推广。
【关键词】 经皮椎体成形术; 放疗治疗; 椎体骨转移癌; 可行性
doi:10.14033/j.cnki.cfmr.2018.15.05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8)15-0-02
椎体骨转移癌是转移瘤常见的类型之一,可导致脊柱出现病理性骨折,甚至需要截瘫。椎体骨转移癌患者以脊柱转移为常见,以局部疼痛伴随运动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甚至可产生神经根和脊髓压迫症状[1-2]。本研究探讨了经皮椎体成形术联合放疗治疗椎体骨转移癌的可行性 ,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月-2016年1月椎体骨转移癌患者80例,纳入标准:经X线平片、MRI、CT等检查符合椎体骨转移癌诊断标准,均知情同意本次研究,可配合本次治疗。排除标准:出现全身多处转移、无法耐受手术或放疗治疗的患者。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40例。对照组男26例,女14例,年龄56~78岁,平均(65.73±5.21)岁;原发灶肺癌12例,乳腺癌12例,胃癌8例,其他8例。观察组男27例,女13例,年龄57~78岁,平均(65.71±5.13)岁;原发灶肺癌12例,乳腺癌12例,胃癌9例,其他7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