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与香港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要求比较
2018-09-21刘海荣朱素芳刘海涛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22期
刘海荣 朱素芳 刘海涛
摘要:通过对比我国内地和香港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标签标注要求,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一个相对可靠的参考和评判标准,使企业明确销往香港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中应标注内容,使得消费者能掌握更多信息,更好地进行选择。
关键词:婴幼儿配方奶粉;标签;中国内地;香港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22.020
对婴幼儿而言,营养是身体成长、组织修补和维持健康不可或缺的元素,婴幼儿的早期营养对其健康有重大影响。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营养成分,确保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可获得准确和恰当的营养信息,并根据实际需求做出有依据的选择;也是消费者保障自己知情权的有效途径。
中国内地已针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标签制定了GB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后,在中国内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均应按该标准要求进行标注。中国香港《2014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第2号)规例》(以下简称“修订规例”),规定自2015年12月13日起在香港进行销售的婴儿配方食品必须符合该规定要求;自2016年6月13日起在香港进行销售的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食品必须符合该规定要求。香港法规对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的要求与中国内地要求存在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内地企业在生产通港产品时,应对两地标签法规进行对比分析,并按销售地要求制作产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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