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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7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研究

2018-09-21

地下水 2018年5期

(山西省汾河灌溉管理局中心试验站,山西 祁县 030900)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指在某次或某一时间内被农作物利用的净灌溉水量与水源渠首处总灌溉引水量的比值,它不仅是灌溉用水效率的重要评价指标,而且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主要指标之一。2016年10月18日,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水资源司[2016]379号),提出到2020年,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显著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为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下发了《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以下简称“《指导细则》”),提出了“首尾测算法”,统一了测算分析方法,规范了各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山西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自2006年起开展了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跟踪分析评价全省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变化情况。

1 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方法

1.1 测算公式

《指导细则》采用“首尾测算分析法”,即直接用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净灌溉用水量)与灌区从水源取用的灌溉总水量(毛灌溉用水量)的比值来计算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分析时段采用日历年。计算公式见式(1):

(1)

式中:η为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W净为灌区净灌溉用水总量,m3;W毛为灌区毛灌溉用水总量,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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