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民营企业数字金融融资风险的防范
2018-09-21邱钰芬翁彬瑜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5期
邱钰芬,翁彬瑜
(龙岩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龙岩 364012)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成熟,数字金融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融资活力,数字金融逐渐蔓延至传统金融业的各项业务[1]。P2P、众筹、小额借贷、电商金融等提供越来越多的虚拟金融产品及服务。大数据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衍生产品融合,使数字金融蓬勃发展。但由于数字金融的数据模式特性,除了面临传统金融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外,资金平台的借贷双方还需面临大数据运用风险、行业风险、平台风险等互联网特定风险[2]。在经历了近几年陆续的政策规范化调整后,小微民营企业既有运用数字金融改善融资现状的机遇,又面临数字金融产品的用资风险。
在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银行贷款融资难以满足大多数小微民营企业的用资需求。大数据计算的方式有利于降低企业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融资成本上升问题,有效匹配企业的用资需求,与国有中小企业相比,数字金融发展对于缓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效果更为显著[3]。
数字金融运用的融资平台以互联网金融资金借贷为主。对大多数小微民营企业而言,互联网金融融资仅是传统银行信贷融资的补充。在互联网金融市场整顿逐步加强的背景下,小微民营企业的数字金融融资渠道面临新的挑战。在文献研究方面,鲜有文章从小微民营企业入手,对新形势下的数字金融,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平台面临的风险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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