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辽宁省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纪实
2018-09-21◎
共产党员(辽宁) 2018年15期
关键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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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沈阳,骄阳似火,前来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参观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络绎不绝。5月31日,辽宁省副省长崔枫林与省国资委党政班子成员、监事会主席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省省(中)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开到了反腐倡廉展览馆。与会人员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展览馆、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纪律教育,在国企党员干部中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这是辽宁以案为鉴,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的具体实践。今年5月以来,省委决定以鲁炜、张杰辉案和王珉、苏宏章、王阳、郑玉焯、李文科、刘强等反面典型为镜鉴,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
“要以鲁炜、张杰辉案为鉴,切实强化警示教育的政治作用,做到认识更加深刻、剖析更加彻底、行动更加自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的话语掷地有声。
以上率下,提高政治自觉
“毫无党员意识”“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去年以来,中央查处的鲁炜、张杰辉案,教训极其深刻,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辽宁省委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以张杰辉案为反面典型的政治性警示教育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作出批示,亲自点题推动,将政治性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夯实主体责任重要载体,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5月10日,一场由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各市市委书记、市长,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属本科高等院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210人参加的全省警示教育大会在沈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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