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服和防护手套的CE认证
2018-09-20英奇威特郁振山
现代职业安全 2018年9期
英奇·德·威特|文 郁振山|译
产品认证标志有多种作用。一方面,人们可自愿采用;另一方面,它在很多情况下已经成为产品制造商和客户间商业协定的重要内容。采用认证标志的公司越来越多,认证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有些产品认证已经成为强制要求。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人们使用产品认证标志是希望证明,自己在以下几个方面符合了要求:产品组成(纤维成分、外涂层成分)、产品包含的特定有害物(杀虫剂、重金属、软化剂、阻燃剂等有毒物)、产品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生产工艺(工艺验证)。
本文主要介绍防护服和防护手套的强制性CE认证。
个人防护装备的CE认证
防护服和防护手套都属于个人防护装备。防护装备必须符合欧盟法规2016/425才能进入欧盟市场。该法规规定了产品进入内部市场的基本要求和必经流程。而法规中对装备作出的技术性要求皆来源于经欧盟一致通过的欧盟标准。这就给2016/425奠定了无法辩驳的地位。
为了表明产品符合基本要求,生产商必须在装备上附上CE认证的标志。根据法规2016/425,欧盟的“指定机构”(notified body)要做许多认证工作,特别是II类和III类个人防护装备的CE认证检测。I类装备则不需要“指定机构”的参与。
I类装备是能应对以下微小风险的防护工具:表面机械损伤、接触清洁材料或长期与水接触、与不超过50℃的热表面接触、因暴露在阳光中(非观察太阳)而对眼睛造成损伤、非极端大气环境。III类装备能应对伤亡风险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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