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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狱管理局长的“独立王国”

2018-09-19周勇

检察风云 2018年17期

周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谢晖33岁就当上自治区司法厅劳教局局长,37岁被提拔为副厅级领导干部。提拔早、进步快,本应心存感恩与敬畏,可是谢晖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疯狂地把权力作为谋取私欲的工具。其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4228万余元,有4978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给公共财产造成经济损失1.2696亿元。

工程“暗”操作 肆无忌惮展贪欲

翻开案卷,谢晖在主政新疆劳教、监狱系统时期,对其工程项目建设“情有独钟”,横加干涉,可谓一手遮天。2002年1月至2010年9月,谢晖任自治区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采取给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安排或直接给所属劳教所主要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致使全疆劳教系统66项工程未进行招投标就开工建设。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谢晖出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全疆监狱系统工程项目共108项,均未实行公开招投标。谢晖从中大肆收取老板们的“好处费”。

2010年9月,谢晖开始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一把手”后,每年都有不少工程建设项目。为了实现“权力最大化”从中敛财,谢几乎将所有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的工程建设项目都改为不招标,由其直接指定承建商或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建商。其间,也有班子人员提出异议,但在谢晖的霸道面前,这些反对意见都成了“哑声”。那些承建商都是经谢精挑细选的“意中人”与关系户。据起诉书显示,谢晖利用职务,在承攬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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