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办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制度体系研究
2018-09-18易晓刚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19期
易晓刚
摘 要 建立我省民办高职院校有关体育教学质量保证制度的项目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学校对体育工作宏观规章制度,学校对体育教学工作的评价与评估、监控体系制度,体育档案建設管理制度,体育教师评聘任用制度,体育硬件设施建设与使用制度等。
关键词 河北省 高职院校 体育教学管理 体系
中图分类号:G243 文献标识码:A
建立健全体育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既是适应我省对民办高职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需要,更是深化我省民办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的改革力度,这是保障体育教学质量的必然要求。有效的制度实施,在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的同时,更进一步实现我省民办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的高远目标。根据对我省民办高职院校体育教学工作情况的走访与调查,研究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初建体系。
1河北省民办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制度体系
1.1建立并实施教师评聘制度
2001年,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与受聘任的教师和职工订立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纪律、合同终止的条件和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及违反合同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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