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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异乡和故乡的新疆

2018-09-18毕亮

诗歌月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异乡新疆故乡

毕亮

四月份,郁笛在伊犁有一个签名售书活动,活动的主题被他确定为了“新疆情·诗歌里的新疆”。当时,我在活动现场听他谈创作的历程以及许多在新疆的往事。也是在此时,我意识到郁笛把“新疆情·诗歌里的新疆”作为主题加以突出,不是心血来潮的一时冲动,而是饱含深意的苦心。

郁笛在新疆已经生活了三十五年。而故乡鲁南,他从出生到成长,也只不过才十九年。像郁笛这样的移民诗人,在新疆还有很多,他们不同于新疆土著者的写作,两个故乡在郁笛等人身上的烙印是怎么形容都不过分的。翻开郁笛业已出版的二十几本书,就会发现他一直在两个故乡之间徘徊,在故乡和异乡之间徘徊,在作为异乡和故乡的新疆之间徘徊。甚至在一篇诗学随笔中,郁笛直接以“无法抵达和回不去的故乡——兼谈诗歌的异域性及其身份认同”来命名。为了将言语说得透彻,他甚至摒弃含蓄,直言道:“我是多么地羡慕那些拥有着一个完整故乡的人。他们不用背井离乡,没有思乡的困扰,甚至不需用大块的时间来怀念异乡的往事……”

类似的感情,在郁笛心中时常涌现。在一篇有关新疆青年诗人的评论中,郁笛如此写道:“而我们来到异乡,进人他者的故乡,作为一个怀揣着梦想的建设者,我们需要给自己的心灵找到一处诗意的栖居地,来安放时间的远方。一方面,我们必须面对时光的丰盈,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准备好一生的思乡病。”郁笛之所以如此感慨,只因他写到的青年诗人和他的经历相似,十九岁离开故乡到新疆后一直在这里生活。

生活在新疆的三十五年里,郁笛多是不安稳的。这种不安稳是生活状态,更是精神状态。一本随笔集的后记中,郁笛这样“自我交代”:从1983年10月进人新疆的那一天开始,我在新疆的时光里,没有一天不是在晕眩甚至惶惑中度过的。而在1983年之前,郁笛在鲁南,几乎没有离开过生活的村庄和周围的集镇。在郁笛看来,那些遍布在乡村周围的古老的农事,村街泥巷间的温情和争吵,仿佛几百年都没有改变也无法改变的村庄格局,那些从一个人出生到死去,也不曾移动一步的老树和枯井,像一枚顽强的铁钉那样嵌进了郁笛的记忆,它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在郁笛的记忆里生锈,在西行新疆的路上,这种思乡的疼痛也在一同生长。

这些,都被郁笛写进了诗歌和随笔中。

看郁笛的作品,如果留意他文章后留下的写作时间就会发现,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在深夜完成的。读多了郁笛的作品,几乎可以想象这样的经历:漫漫长夜里,一盏孤灯下,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正面对着电脑,双手不停地敲击着键盘,任思绪在手中流淌,日积月累,于是就有了《被耽搁的遗忘》《惶然书》《新疆诗稿》等作品,它流露的是作者的自然性情,还是其个人生命体验的浓缩和精华,更是郁笛对命运的一种叩问。

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对不可说的,要保持沉默。而我国当代作家车前子在分析一个作家的写作时阐述得更直接:作家的写作都是压力底下的挣扎,有的是社会的压力,有的是家庭的压力,有的是名气的压力,也就是虚荣的压力。而郁笛的写作却是在与自己对话。他曾明确地说,一个人需要和自己对话,在被文字打开的过程中,体验寂寞的芬芳也体验被书写的命运。郁笛似乎很享受这个过程,于是他的散文像是敞开的心扉,饱含着激情,更难得的是其中的真知灼见比比皆是。

照此,按照乔治·普莱在《文学批评与内在感受》中的观点,一本书不仅是一本书,它更是一种手段,作者依靠这种手段真实地保存了他的观念、他的感受、他的梦想和生活方式。这是使他的个性免于消亡的一种手段。郁笛的诗人本质、对怀乡病的矛盾以及在路上的状态,都完整地被保存着。

郁笛本质上是一个诗人。我如此说,是因为他一直抱着一颗诗心在写散文随笔。伟大的博尔赫斯也说过,诗歌的最复杂形式就是散文。新疆青年评论家何英认为真正高境界的文章不论是散文还是小说,都应该向诗歌看齐。郁笛正是如此。翻开他的作品,看着那一个个如此诗意的题目《一根缰绳在孤独地奔跑》《这个夜晚我闻见了青草的气息》《我望见了风,那些落葉中的盘旋》《看看谁还在黑夜里逗留》《雪地上的脚印凌乱不堪》《我熟悉这夜色里的风吹草动》……而在其正文中,这样的诗句更是遍地都是。那些篇章中的一个个字,一行行诗句,都是郁笛从脑子里孕育出来的。所以当我读到它们的时候,在我的内心,郁笛唤醒了我同他的思想或感受相类似的东西。或许,这就是乔治·普莱所说的,要理解一部文学作品,就是让写作它的人在我们内心里展现他自己。而这也恰好印证了罗扎诺夫的“只有当书被体验的时候,阅读才给人以满足”的说法。

在诗人之外,郁笛更是一个严重的怀乡病患者。这个粗犷的山东汉子,在新疆生活得如此之久,可是他笔下的文字却如此细腻,充满着感情,难道这一切都是为还乡?面对怀乡病,郁笛内心充溢的是矛盾。一方面他否认着怀乡病的存在,“我不是一个顽固的思乡病患者,这么多年,我早已把异乡化为故乡,或者说,多少年的漂泊,我已经不知道故乡在哪条道路上,等我的归途了”(《一棵树的荒原》);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郁笛一再书写着他严重的怀乡病,“拥有一个故乡也变得有些奢侈了。等到拥有了一把年纪的时候,故乡就像一捧温热的细沙,会慢慢地在你的指缝流走”(《一地月光》)、“少小离家老大还。我的鬓毛未衰,却不知道去路何方。古往今来,多少断肠人在天涯,而思乡,便是我这一生都无法治愈的病了。一个少小离家的人,失去了父母,就失去了故乡。自此以后,我可以在一场又一场旧梦里回忆,却再也找不到一条归乡的路。”(《灯影里的故乡》)、“回忆故乡,就像用一块旧布去擦拭伤口.时间过去得愈久.旧布和新伤就愈加明显”(《灯影里的故乡》)……像这样的句子,在郁笛的文章中到处都是。其实,作为一个诗人,就是要看谁是可以回到童年、回到故乡的一种人。对郁笛而言,故乡的存在,如同一口井,从井里打上来的清凉的井水足够他享用一生。

郁笛记录、保存的另一个生活状态是“在路上”。“你走多远的路,经历了怎样的曲折,急急缓缓,都是你一生的宿命。”“只要在路上,也只有在路上我的心思才可以平复下来,那些漂泊不定的行程,是我必须要支付的一生,还是这一生中,必不可少的路程。”就像一个常年在路上的人必定会对他途中经过的一座座小旅馆怀着刻骨铭心的记忆一样,郁笛在路上让他难忘的是抖地毯的女孩赛尔亚、荒原上一棵树……而郁笛认为他只是“用了自己的脚步,在新疆浩瀚的山水和荒漠间穿行,流连,往返,一次次迎来心灵的沐浴”。

一直在路上的郁笛也是隐忍的。经历着苦难的郁笛,自己默默地在“疼痛中疗伤”。当我读到《漆黑的山路》《老娘泪》《寻找父亲》《被包裹的“谎言”》《家有老娘不远游》《麦秸垛》等篇章的时候,心里抑制不住地揪心般地疼痛,或许那时候方才有些明白郁笛在《眼泪已经流出》中所说的:“一个感情如此脆弱的男人,是极不适宜像我这样早早地就远离故土而一个人闯荡世界的。”郁笛的抒情,那一刻达到了极致。关于故乡,后来郁笛以一本《鲁南记》向其致敬:“《鲁南记》,这一部十几万字的小书,是我用了三十年飘泊的时光,我的遗忘、丢失和残缺不全的回忆来完成的。”

郁笛的诸多作品信手拈来,不刻意为文,却又苦心经营。看他的作品,注意力常常被文章末尾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吸引着。我就在想,郁笛在写这些文章的时候,我都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呢?于是就跟着郁笛妙手著文的时间,又回到往事中去畅游了,想着那些“新鲜的往事”,就像郁笛在《阅读的启示》一文中说的,一边是回忆中的阅读,一边是阅读中的回忆。说得多么好。

D·H·劳伦斯说,有些人应该被我“诅咒”,因为他们已经把该说的话都替我们说尽了。同为流落他乡的我,在边城伊宁读着郁笛的这些篇章时心中默思着,不知道他算不算这种要被我“诅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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