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居民海岛使用制度创新
2018-09-15李彩霞白福臣
河北渔业 2018年7期
李彩霞 白福臣
摘要:21世纪是无居民海岛的世纪,无居民海岛由其特殊的资源优势和地理区位,开发使用价值日益受到重视,对其开发使用行为也日渐增多,粗放、无序、无度的开发严重威胁着无居民海岛的生态资源系统。通过对无居民海岛开发使用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其中存在着立法制度不完善、总体规划设计缺失、实施制度不到位和买方市场贫瘠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比较借鉴国外无居民海岛的使用制度,从生态、法律、奖惩监督、政府服务、产权制度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无居民海岛;开发使用;生态保护;使用制度创新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岛众多,据资料统计:在我国所属300多万km2的辽阔海域中,面积达到500 m2以上的海岛多达6 900多个,其中无居民海岛多达6 500多个,小于500 m2的无居民海岛也有上万个[1]。随着国际海域争端不断以及我国对海洋强国目标的进一步推进,我国海洋产业快速发展,社会主体对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活动也日益增多,国家海洋局2011年公布“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由于人们长期受“重路轻海”观念的影响以及无居民海岛远离大陆,荒无人烟,在对海岛开发过程中,粗放、无序、无度式行为使海岛资源被破环,加剧海岛周边海域環境的恶化[2]。盲目的开发行为对无居民海岛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但这不能否定海岛开发具有的重要效益,人大常委吕彩霞指出:无居民海岛不开发也不一定保持完好,经过几十、上百年的风吹浪打,也会受到自然侵蚀,甚至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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