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内蒙古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思考
2018-09-15杜淑芳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8年7期
杜淑芳
公众作为城市管理的服务对象、城市生活的参与主体,在城市治理中具有先天优势和重要作用。通过合理的形式有组织地引导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有效发挥他们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效应,对提高城市治理效率、精准满足公众的内在需求、提高公众的生活品质和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区公众已经逐步开始参与城市治理,但由于缺乏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及技能,公众获取城市治理方面的信息资源不足、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滞后等原因,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发展进程和实践效果仍显不足,需要从多方面推动公众参与我区的城市治理发展,提升城市的治理成效。
一、培养形成全民参与的风气,增强公众参与的能力
只有参与到城市治理中去,公众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从辩证法角度来看,作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公众必须具备参与城市治理的意愿和必要的参与能力。从目前我区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状况中可以发现,参与较多的主要是城市中的精英阶层,如专家学者、企业高管、政府工作人员等,而绝大多数普通公众参与性较弱,尤其是外来人员、老年人等群体的参与不足。从某种意义上说,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都是需要培养的,可以通过开展培训、教育、宣传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城市治理科学知识,对城市治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多途径加强宣传,增加公众对其的认知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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