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运行机制实证研究
——以广西2016年刑事抗诉案件为分析蓝本
2018-09-13梁仁昌陈双玲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潘 震,梁仁昌,黄 琳,陈双玲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三处,南宁 530028)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始终围绕“强化诉讼监督意识、转变抗诉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抗诉效果”的刑事抗诉宗旨,以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为重点,以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能力为核心,延伸了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监督的“张力”,抗诉案件数量有所提升,但同时也暴露出抗诉案件数量与起诉案件数量不成正比、承办人对案件本身研习不透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刑事抗诉健康有效运行。本文依托广西2016年的抗诉实践,以司法现状为切入点,对刑事抗诉工作进行量化分析,寻找影响刑事抗诉运行效果之症结所在,并探索“医治”该症结良方。
一、广西2016年刑事抗诉工作现状
2016年广西检察机关共审结刑事案件39123件,涉案人员51283人,提出抗诉167件,抗诉率为5.28‰,同比上升21.9%;撤回抗诉7件,撤回抗率为4.19%,同比上升40%。采纳意见率66件,其中改判54件,发回重审12件,采纳抗诉意见率61.11%。现笔者以收集到的138件抗诉案件(包含二审抗诉案件128件,审判监督抗诉案件10件)为蓝本加以分析,抗诉工作呈如下特点:
(一)抗诉案件类型分布状况
收集到的138件抗诉案件共涉及56个罪名,其中:贪污受贿犯罪50件,占抗诉案件总数的26.7%;渎职犯罪14件,占抗诉案件总数的7.5%;侵犯人身权利犯罪29件,占抗诉案件总数的15.5%;侵犯财产犯罪45件,占抗诉案件总数的24.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3件,占抗诉案件总数的7%;其他案件类型36件,占抗诉案件总数的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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