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沿线开发区“一区多园”运营体制改革分析
——以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为例
2018-09-13叶涛李新平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
叶涛 李新平
(1.长江大学 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湖北 荆州 434023;2.湖北省荆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北 荆州43402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并强调“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湖北荆州地处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开发区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载体,对区域经济的增长起着举足轻重作用。既需要承担经济发展的重任,又必须遵循长江大保护的原则。因此,在开发区发展规划中,必须结合其特点做好科学规划。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对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发区已成为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个开放的重要平台。开发区地处行政区划之中,自身既不具备政府行政职能,又承担着领导、管理开发区经济主体的任务。因此,存在着完成管理任务的需要与自身职能不匹配,专业协调机构的出发点与大而全的综合管理体制的矛盾。如何建立起开发区精干、顺畅、高效的管理体制,是推动新时代开发区健康运行的重要课题。
一、荆州市“一区多园”管理体制现状
荆州市现有1家国家级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9家省级开发区(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市经济开发区、江陵经济开发区、松滋经济开发区、公安经济开发区、石首经济开发区、监利经济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洪湖府场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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