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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的重生已在路上

2018-09-11张永军

西部大开发 2018年8期
关键词: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

文 / 本刊记者 张永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并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我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土壤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直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在今年5月18日至19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出,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土壤污染和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治理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责任人也要终身追责。

这一计划的发布可以说是整个土壤修复事业的里程碑事件。专家表示,土壤治理修复的“黄金十年”已经到来。从此,我国土壤治理有了军令状和时间表。

2 0 1 7年,中共中央中发(2017)4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国务院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十三五”规划中的“三大战役”,即:2016年是大气治理年,2017年是水治理年,2018年是土壤治理年。

黄河西岸土地生态恢复治理工程韩城下峪口试点项目整治后

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国加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有效解决土壤污染防治无法可依的问题。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国家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和谋划,系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但国内土壤治理刚刚起步,未来土壤修复治理应有综合性解决方案。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林玉锁表示,自“土十条”发布以来,我国土壤环境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取得了很大进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正在逐步构建和形成。”

一方面,我国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2017 年 12 月,全国人大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目前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正在进一步进行调研中。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书鹏表示,作为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案,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将有助于完善污染土地风险管控的法律体系。

另一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如,2016 年 12月原环保部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2月,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革印发《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2017 年 9 月,原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公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

同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也在积极展开。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此次出台的新标准,标志着我国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方面首次有了统一的国家标准,为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李书鹏认为,伴随着一系列标准和政策细则的落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市场有望于“十三五” 后期开始集中释放。

随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走向规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连年增加,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及修复工程市场迅速扩容,2017年我国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数量共有109个项目,总投入35.9亿元。但是,由于我国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而国内土壤污染治理刚刚起步,因此面临治理难度大、投入大、周期长,以及技术短板等问题,而解决上述问题并非一蹴而就。

目前,我国土壤治理修复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出台并完善土壤修复立法标准体系,有力地支撑行业规范化、持续性发展。同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实现科学治土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土壤污染修复需求的扩大,污染土壤的类型将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现有技术水平将难以支撑,专业人才的技术结构和数量亦较难满足。因此,我国需在土壤污染修复核心技术、材料装备等方面加强原始创新,并积极推广能快速达到修复目标的广谱、高效的“源清除”修复技术。

加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政府应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土壤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促使本行业在专业承包和总承包模式的基础上,发展BT、BOT、PPP 等多种具有融资性质的创新经营模式。目前,土壤污染修复市场绝大多数是政府付费,应该坚持谁污染谁付费。

李书鹏表示,由于土壤污染的来源和性质种类较多,采用单一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无法解决复杂污染场地修复问题。同时,土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选择系统化解决方案,采用的技术将可能涉及环境科学工程、水文地质学、物理、化学、化工、 生态学、生物学、材料学等多个领域和学科,具有技术复合型的特点。“随着污染场地修复要求的不断提高,综合治理技术和系统集成水平将直接决定企业未来发展空间。”

此外,追偿,问责,这些在土壤污染治理的未来都将逐步常态化。预防,防治,这些将成为比污染后修复更重要的关注焦点。以信息化推动土壤环境监测精准、高效,以多元化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升级,以公开化引导全民监督、同治共进。

正如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副主任臧文超所说,土壤污染防治,在新时代就该有新担当、新作为。“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这就是土壤污染治理的金科玉律。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我们已经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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