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看《劳动合同法》
2018-09-10孙莹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16期
孙 莹
(710129 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 西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员工、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手段,《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对其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然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没有完全循着《劳动合同法》指出的方向前进。在实践中,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劳动合同法》的冲突从未间断,企业界与法学界的争论也愈演愈烈。本文就搜集到的100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劳动合同法》展开实证分析,找出二者相悖之处,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评价《劳动合同法》,在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同时,也能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合理化、合法化。
一、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劳动法,广义上讲,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上讲,指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本文的研究对象特指《劳动法合同法》,它调整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人力资源管理,就是通过对组织内部的人和事的管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事之间的配合,并对人的各种活动予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在实践中,二者的交汇与碰撞已经发生。具体而言,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厘清二者的关系:
(一)区别
从性质上看,有学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姓“劳”,代表的是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人力资源管理则姓“资”,代表的是企业的利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