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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代私立图书馆述略

2018-09-10韩晓晓

丝路艺术 2018年4期
关键词:藏书楼

韩晓晓

摘 要:从图书馆经费来源及产权属性的角度看,我国近代图书馆分为公立图书馆与私立图书馆两类。我国近代属古代藏书楼向近代图书馆过渡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图书馆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本文通过梳理我国近代私立图书馆从萌芽开始到发展的过程,以期引起对民间图书馆发展的思考。

关键词:公立图书馆;私立图书馆;藏书楼

“私立图书馆”这一概念在我国近代多被使用,是我国由近代藏书楼向近代图书馆过渡时期产生的一种图书馆形态,主要是从图书馆的产权属性来界定的一种分类。私立图书馆,在图书馆事业探索初期,不论是在实践方面还是在理论方面,都发挥了应有的价值,体现了近代图书馆精神。

1晚清时期私立图书馆萌芽

1.1私人藏书的开放

古代藏书楼是早期的图书馆形态。我国古代藏书楼历史悠久,除宫廷藏书、官府藏书外,还有书院藏书、私人藏书。

古代藏书楼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注重收藏和保存以及封闭性。藏书楼注重的是对文献的收藏,对收藏文献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很高要求,因而藏书楼必定不能供人们广泛使用,只能是封闭且“轻用的”[1]。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雕版印刷技术的大量应用,书籍生产比过去容易,因此,宋代以后个别的藏书家,允许别人借阅自己的藏书。

明清时期,倡导藏书开放的人日益增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清道光年间,内阁中书国英将自己的藏书楼取名为“共读楼”,“准人入览”。这个时期,一些私人藏书家开始形成将藏书开放的风气[2]。尽管一些开明的私人藏书家向部分人士开放自己的藏书,但分析其性质,这并不是近代的私立图书馆。

自19世纪初至中叶前后,在这半个多世纪的艰难时日中,中国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在社会变革大环境的驱动之下,图书馆事业也开始形成,中国近代私立图书馆也在社会思潮的驱动下,开始萌芽。

1.2晚清有识之士的推动

早在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在广州领导抗英和禁烟活动时,不仅开始接触和了解西方图书馆事业,还向国人介绍西方图书馆事业,成为近代中国介绍西方图书馆事业的第一人。他在约辑译于1839年下半年到1840年上半年的《四洲志》中,详细地介绍了西方的图书馆,这些译作被看作是“最早介绍西方图书馆情况的文字”。在学习西方图书馆之事中,魏源是中国近代最早提倡学习西方图书馆的一人,在其编纂的的《海国图志》中对英、法及美国等欧美国家的图书馆和藏书都有描述[3]。

两次鸦片战争失败以后,更多的中国人打开眼界,在19世纪60—80年代兴起了一场洋务运动,大批中国知识分子以使臣或学者的身份到欧美各国考察,其中图书馆事业也是考察内容之一。1876—1878年,郭嵩焘出使英法等国,对两国的图书馆馆藏及其藏书内容、编排、使用等做了较详细的记载[4]。尤其难得的是他注意到西方国家的图书馆向读者开放和读者借阅藏书的情况[5]。1877年,何如璋出使日本,参赞黄遵宪著《日本国志》,最先介绍日本在明治维新期间所创办的图书馆。1879年,王韬东渡日本作《扶桑游记》,考察了日本在接受西方图书馆思潮后,在上野公园所创办的新式图书馆[6]。

19世纪末,康有为和梁启超两位维新变法的领袖人物一起在广州创办“万木草堂”,开办“书藏”,后来又共同在全国倡导“办大书藏”,也就是设立图书馆,不仅推动了晚清学会和学堂的发展,而且为我国近代图书馆运动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是近代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先声[7]。1895年,康有为在《上清帝请大开便殿,广陈图书书》,加快了藏书楼开放的步伐。1896年,刑部左侍郎李端棻在《请推广学校折》中大力陈说藏书楼的必要。据统计,截至1897年,建立的学会共有87个,大多设有藏书楼[8]。

1902年,浙江绍兴乡绅徐树兰出资创建了私立公共图书馆——古越藏书楼,1904年,古越藏书楼对外开放。徐树兰按照“存古”、“开新”的宗旨设立其藏书楼,推动了我国近代藏书楼向公共图书馆过渡。徐树兰在创办“藏书楼”之始即制定《古越藏书楼章程》,章程分为名称、宗旨、藏书规程、管理规程、阅书规程、杂规及附则七部分。它是我国最早的较为完整的影响最大的私立图书馆法规,在我国图书馆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9]。

1.3清末“新政”的影响

在清政府“新政”的影响下,1902年,罗振玉奏请全国普遍设立图书馆,其奏折为官方所重视。1909年,清政府清学部奏《分年等备事宜折》,计划颁布图书馆章程,并在京师开办图书馆。1910年,清政府颁布《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这部章程成为我国近代由政府颁布的最早的图书馆章程[10]。它规定了“图书馆”作为我国藏书机构的法定名称,取代了“藏书楼”这一传统称谓。

京师图书馆的成立被当作是中国近代图书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但从近代图书馆立法精神的角度来看,与京师图书馆相关的立法文件《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意义也许更大。“此章程适用对象包括京师图书馆及省府州县等各类图书馆”,它不仅明确了私立图书馆可以自行设立,而且还应当受到政府的奖励,私立图书館要做的就是在清学部备案,并按照章程办理书籍、目录等事宜。《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是中国近代社会第一部图书馆法规,它从相当于法律的形式支持了包括京师图书馆在内的近代公共图书馆建设,明确了它们的社会地位和职能。这样,近代私立图书馆在诞生之际已经具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

2民国时期近代私立图书馆发展

2.1政府颁布法令倡导创设私立图书馆

1912年辛亥革命的胜利后建立了南京临时政府。图书馆由政府设立的社会教育司管理。政府为了鼓励私立图书馆的发展,便在所颁布的法律中将私立图书馆放在与公共图书馆相等的法律地位进行规定。

1915年,教育部颁布了《通俗图书馆规程》11条和《图书馆规程》14条,不仅明确了图书馆的机构设置、管辖及运行等方面的内容,还对私立图书馆作了相关规定。明确私人以资财设立或捐助图书馆(通俗图书馆)者,由地方长官依照捐资兴褒奖条例,咨陈教育部核明奖励。它们上承了《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的立法精神,下启了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一系列有关图书馆法规的先河。

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中央废教育部改设立大学院,作为全国学术及行政最高机关。大学院设教育行政处,下设社会教育组、图书馆组,分辖全国社会教育行政事宜。为了更好的执掌图书馆事业,这年的12月,大学院颁布《图书馆条例》15条,自此之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自省会城市更遍及内地。《图书馆条例》规定各地公私图书馆以该馆所在地的教育行政机关为主管单位;明确团体或私人得依本条例规定,设立图书馆;团体或私人所设者称私立图书馆;私立图书馆应设立董事会,为该图书馆法律上之代表,并指明私立图书馆董事会应于成立时,需开具“名称、目的、地址、董事会相关信息”呈请主管机关核明立案;政府对私人设立图书馆的应给予奖励。

1928年底,大学院废止,恢复教育部,部内仍设立社会教育司,主管全国社会教育工作。1930年,教育部公布《图书馆规程》14条,相比1915的《图书馆章程》,细化了部分內容,明确私法人或私人得依本规程之规定,设立图书馆;私法人或私人所设者,称私立图书馆;私立图书馆停办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并由主管机关转呈上级教育机关备案;其他内容承《图书馆条例》之内容。

由政府颁发的这些规范,从名称上统一了民间力量所创办图书馆之称谓,能有效的减少公众接受图书馆知识服务所带来的混乱状况,这些规定中对私立图书馆的主管机关的限定较为具体,易于实际操作。同时,还对私立图书馆的停办作了规定,间接表明私立图书馆的已经发展到引起政府重视的角度。从上述法规条文可以分析,民国时期不仅对私立图书馆的备案手续进行了规定,而且还对私立图书馆的管理主体作了强调,对私立图书馆的运作管理机构——董事会也做了详细规定,同时还体现了政府对私立图书馆发展所持的奖励态度。

2.2出版事业发展助力私立图书馆发展

除了政府颁布法规及章程倡导私立图书馆的建立外,我国近代图书出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私立图书馆的发展也起到了助力作用。

1897年创立的“商务印书馆”是中国近代民营出版业兴起的标志。及至民国创立时,私营出版机构已经成为出版事业的主流。尤其在进入民国以后,各出版机构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通过自身的一系列改革,业务范围有了长足的发展。这一时期的出版事业集编辑、出版、印刷、发行为一体,出版物品种与内容多样化,包括教科书、学术著作、工具书、儿童读物以及大量刊印的古典文献;通过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大大提升了效能,缩短了图书印刷流通周期,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出版事业和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例如商务印书馆仅印刷部门就包括彩印、石印、铅印等40余处,各种机械设备应有尽有,出版新式教科书、各类翻译作品、期刊杂志等,并创建了“涵芬楼”;中华书局和文通书局的影响也相当广泛。

民国时期的私营出版机构在竞争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为求的生存,竭力改进编辑方法,提高书籍质量,以取得读者的欢迎和信赖。例如一些出版机构根据读者的不同需要出版不同版本的书籍,以满足不同读者群体的需要,例如带有权威性的“官版”版本,便于随身携带的“袖珍版”版本,给老年人阅读的“大字版”版本等。当时还很关注儿童出版物的题材和内容,例如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的儿童读物,很注意符合儿童的心理需要,如精美的插画,幽默的文字,很受儿童的欢迎。

出版事业的发展为私立图书馆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

3结语

私立图书馆是公立图书馆的完善和补充,尤其是在我国近代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图书馆事业处于启蒙阶段,我国近代的有识之士认识到图书馆之于社会教育的重要性,大力发展图书馆事业,鼓励多种类型的图书馆发展,私立图书馆的萌芽及发展,丰富了图书馆事业,同时,在社会教育、启迪民智方面发挥了作用,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社会力量对图书馆事业的推动,对今天民间图书馆发展仍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刘晓婷,金胜勇.图书馆形态变迁引发的思考.山东图书馆学刊[J],2011(5):14-17.

[2]李万健主编.开放的藏书楼,开放的图书馆:纪念古越藏书楼创建百年论文集[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10.

[3]来新夏.中国近代图书事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吴稌年.中国近代图书馆发展之三阶段.晋图学刊[J],2001(3):34-36.

[5]王晓天,胥亚主编.郭嵩焘与近代中国改革开放[M].长沙:岳麓书社,2000.06.

[6]浮邱生.试论近代图书馆的特征——兼谈我国近代最早的私立图书馆.江苏图书馆学报[J],1987(4-5):1-4.

[7]董素芳.新时期图书馆精神初探.图书馆工作与研究[J],2009(9):13-15.

[8]吴稌年.图书馆活动高潮与学术转型:古近代[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5.05.

[9]柳成栋.我国近代图书馆法的产生与发展述略.广东图书馆学刊[J],1985(2):4-9.

[10]王雷著.中国近代社会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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