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标侵权及赔偿方式
2018-09-10张帅
河南科技 2018年15期
关键词:消费者
张帅
商标及商标权
我国商标的使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古代匠人在自己的艺术品和制造的生活使用品上签字,或是刻上特殊的标记,作为标识自己商品的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是能够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的一种标志。经过申请核准注册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作为经济发展的一种产物,有它本身所具有的特点。
第一,商标具有显著性。商标是用来区别他人的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其显著性的特点是商标的核心要素。商标的存在就是为了能够让消费者易于区分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在现实的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只有符合显著性这一固有属性的标记才有可能申请注册成商标。相反,对于那些本行业通用的或者是国家统一的商品名称、文字、图案等或是其他不具有显著性条件的文字、图案而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是法律所禁止的。
第二,商标具有专有性。商标的专有性也可以称之为独占性或排他性,是《商标法》赋予商标的一种具有权利性质的属性。商标所有人对于依法被申请注册的商标享有专有权、独占权,对于未经过商标权人许可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自己的商标进行获益的行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第三,商标具有实用性。商标的实用性亦可称作为商标的价值性。商标是一种经济产物,它所存在的意义就在于能够为持有者带来直接利益或者间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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