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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讳弑君笔法试析

2018-09-10刘春雪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

刘春雪

[摘 要] 春秋时期的弑君事件所反映出的通常是此诸侯国的政治不安定、礼乐制度约束的缺失,以及周王室地位的衰微,以及由此而造成的社会极度动荡和人民的流离失所。作为礼乐制度的坚定维护者,孔子在修订《春秋》时,对于不符合礼乐的弑君事例采用了讳弑君的书写原则和思想法度——春秋笔法。弑君是政治不协调的结果,而讳弑君是维护礼乐制度的需要,它不仅表达了作者的情愫,同时给释者留下无限阐释的空间。

[关键词] 《春秋》;讳弑君;礼乐制度;春秋笔法

[中图分类号]K062 K225[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6121(2018)03-0085-07

在《春秋》中,共有39例弑君事例,其中孔子讳弑君的笔法有7例。从讳弑君笔法与明弑君笔法的比例上看,会很自然地生出疑问,即:为什么那几例弑君事例要用隐讳的手法加以阐释?其用意又是什么?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一、鲁国国君被弑与《春秋》讳弑君笔法

(一)鲁隐公被弑及讳弑君笔法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春秋·隐公十一年》)

从这段记载中可以了解到,鲁隐公于十一月十五日去世了。至于怎么死的,死于何地等却无从知晓。然而,考察后,我们从《春秋》三传中却能得到答案。

《左传》对此的解释是:

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于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于狐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鍾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鍾巫,齊于社圃,館于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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