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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传媒软力量建构

2018-09-10胡正荣王润珏

国际传播 2018年3期
关键词:力量一带一路建设

胡正荣 王润珏

【内容摘要】 全球化和信息化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时代背景,也是当前讨论中国文化安全、文化软实力建设的两個重要背景。传媒软力量不仅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构成部分,还肩负着国家文化、理念传播的重任,发挥着国家文化软实力塑造的功能。从长期来看,传媒软力量建设是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保障文化安全的重要途径,应从顶层设计、技术应用、人才培养三个层面开展传媒软力量建构。

【关 键 词】 “一带一路”;传媒软力量;文化安全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包括十一种安全在内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文化安全”被纳入其中;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将文化安全和军事安全、社会安全并列,确立为保障性地位,也由此确立了国家对文化安全的功能预设和功能期待。

2015年,中国正式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文化交流成为“五通”工程中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口数量众多,文化、民族、宗教背景多元,经济水平、政治体制各异,有关国家文化安全的隐忧也随之产生。如何在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同时,以文化交流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进行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2018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信息化”对“一带一路”建设而言,意味着不断催生新的国际合作空间;对文化安全而言,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非传统”性影响因素。这就要求我们更新文化安全观,建立信息时代的文化安全意识,尽快探索维护文化安全的途径。

一、内生性、虚拟性:建立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文化安全观

全球化和信息化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时代背景,也是当前讨论中国文化安全问题的两个重要背景。其中,全球化对文化安全带来的冲击已为社会各界共同认知。在传统的文化安全观视角下,文化安全的威胁被视为“外源性”的,即外来文化产品的“入超”或者意识形态的侵袭。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文化产业实力和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借助世界各国“放松管制”的时间窗口,以资本输出、制度输出、内容输出等多样化渠道进一步强化其“文化霸权主义”,也因此强化了文化安全威胁“外源性”的观点。按照这一思路,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文化交往是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多元化文化的输入成为必然,“外源性”文化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然而,回顾历史我们发现,在中华文化发展演进的数千年过程中,任何一个外源性的文化冲击,最终都被拥有强大改造力和同化力的内生文化融合,形成绵延至今的、以汉族文化为主、多民族文化为辅的中华文化传统。因此,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什么情况下“外源性”文化会对我国文化安全产生危害?即“外源性”威胁的作用机制是什么?①

从我国文化发展过程和内在逻辑角度进行检讨可以发现,生产机制、价值内涵和传统传承三个层面的缺失或不足正是造成“外源性”影响转化为“外源性”威胁的关键性“内因”。首先,生产机制、体制的不完善导致文化产业呈现粗放、短视和利益导向的发展模式,使得文化出现空洞化趋势,并进一步导致文化体系不完整、文化修复能力下降以及文化原创力不足、文化产品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其次,价值内涵让位于快感消费,大量文化产品以品牌、明星、噱头为卖点,一味追求感官刺激和“短频快”的投资生产模式,使文化生产和消费走向了缺乏主流价值诉求的“消费主义”逻辑。第三,传统传承缺失,导致传统文化固化、现代文化断层,文化发展呈现疲态,缺乏应有的生命力和活力。

上述三个“内生性”的问题使得我们的文化缺乏对外来文化的“消化”能力,造成了值得警惕的“中虚”困境,为“外源性”威胁提供了“趁虚而入”的可能。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要维护文化安全,需要内外兼顾,更要夯实内力,这包括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树立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以持续提升我国文化的内生力量。

“信息化”是讨论文化安全的另一个重要视角,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要求我们充分认识虚拟文化安全的战略意义。在信息化的思路下,我们可以将文化形态大致分为“实体文化”和“虚拟文化”。“实体文化”指的是负载了价值的物质文化形态,比如山水、遗产和一般性文化产品。而“虚拟文化”特指基于数字和网络技术形成的、数据化存在的文化形态。以“棱镜门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网络安全事件已经让各国充分意识到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安全、基础设施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但虚拟文化安全的战略意义却尚未得到充分重视。①

今天,网络空间的开放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地理空间。社交网络、在线视频、网络游戏、电子商务成为日常生活的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文化消费和价值观念,并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改变着整个文化生态。我们已经能够看到的趋势是,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都呈现出明显的数据化、在线化趋势。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数据”已经成为核心生产力;掌握的用户核心数据的规模越大,对市场的掌控能力也就越强。Facebook、Google、Twitter等拥有大规模用户数据的国际互联网应用平台对世界各国文化生产、消费的影响力已不容忽视。以这些超大型应用平台为依托,西方发达国家正在迅速建立新的信息霸权和虚拟文化霸权。因此,我们应当对以“数据”为核心的虚拟文化安全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包括用户个人信息数据、文化消费数据、在线社交数据等各类相关数据信息的安全。

二、传媒软力量建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关键环节

2016年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一带一路”软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指出,软力量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助推器。要加强总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坚持陆海统筹、内外统筹、政企统筹,加强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为 “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舆论支持、文化条件。《意见》对软力量作为“助推器”的阐述恰好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安全的“保障性”定位的阐述形成呼应。从长期来看,“软力量”建设是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实施过程中文化安全的重要途径。

其中,传媒软力量不仅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构成部分,还肩负着国家文化、理念传播的重任,发挥着国家文化软实力塑造的功能。美国学者约瑟夫·奈(Joseph S. Nye)在《硬权力与软权力》一书中着重提到,“在信息时代,软实力不仅依赖于文化和理念的普适性,还依赖于一国拥有的传播渠道,因为它能够对如何解释问题拥有影响力”①。在信息化时代,传媒软力量建设需求更为迫切,影响更为广泛。《意见》中所提及的话语体系、舆论宣传、舆论引导、国际传播能力均属于传媒软力量建设范畴。

传媒是“把中国告诉世界,将世界引进中国”的桥梁。传媒软力量的建设能够有效应对我国文化发展面临的“外源性”威胁与“内生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强调“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具体到文化领域,外部安全涉及中国价值观、中国文化的正确阐释、有效传播,具有中华文化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内部安全涉及文化体制健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文化生态充满生机活力。对外部文化安全而言,作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载体和渠道,传媒软力量提升是维护外部文化安全的支撑体系,集中表现为国际传播能力的提升,包括国际话语权的提高、议程设置能力的提高、主流舆论引导能力的增强、中国形象和中国理念的有效传播、中国影视传媒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等多个方面。早在2009年,中央就已经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意义提升到与国家安全、国际地位休戚相关的战略地位。对内部文化而言,传媒业是大众文化生产和传播的主力军,是影响范围最广、影响速度最快的文化形态之一。同时,传媒还作为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发挥着对其他文化形态和文化传统的传承、传播功能。传媒业的健康发展和传媒软力量的提升,对其他文化领域能产生辐射和引領的效应,是提升文化自信和文化抵御力的重要途径,亦能为解决相关领域的“内生性”问题提供范例。

传媒是信息技术与文化领域融合发展的先发领域。传媒文化兼具“实体文化”和“虚拟文化”的特征,传媒软力量建设对维护“实体文化”与“虚拟文化”安全同时产生效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对文化领域而言,传统安全主要涉及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其中又以“实体文化”为主。以书籍、报纸、影视产品为代表的传媒内容产品是“实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国家对我国进行文化输出的主要方式。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将有更加多样化、多元化的文化类型以传媒内容产品的形态进入我国。因此,维护“实体文化”安全,必然要求传媒相关内容产品质量、产量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消化”外来文化的功能。从非传统安全的角度来看,如前文所述,文化领域最为突出的非传统安全因素源于信息化的发展和深入,集中体现为文化相关数据信息的安全问题。“一带一路”的建设在信息化的背景下展开,在互联网空间,以数字化、数据化方式展开的文化交流将呈现出日益频繁、多样的态势,虚拟文化安全更需重视。在文化领域中,传媒与信息技术的关联最为紧密。我国传媒业的数字化、信息化转型探索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许多新兴媒介形态、传播方式本身就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全球范围内,以Facebook、Twitter、YouTube为代表的大型社交媒体、在线影视媒体平台,也就是集数据生产、收集、分发、运算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据集成平台,是虚拟文化资源的集成中心。因此,提升我国媒体软力量是维护信息化时代国家文化安全的关键环节。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建设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强大传播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的目标。我们迫切需要塑造和提升信息化时代的传媒生产力、创新力、竞争力,尽快打造具备互联网思维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传播趋势把握能力的大型传媒机构和传媒平台。

三、体系、技术、人才:传媒软力量建设的核心要素

传媒软力量以国家经济、政治、军事等硬实力为支撑,传媒软力量是由话语权、舆论影响力、市场竞争力、价值引导力、文化传播力、技术研发力、人才供给力等多个方面构成的力量体系,传媒软力量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结合中国近二十年来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和媒介数字化融合转型的经验来看,顶层设计、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三个层面,大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学的顶层设计。“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国家、民族数量众多,文化形态多样。每个阶段、每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外文化交流方式、文化交往态势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我国文化安全的影响和传媒软力量的需求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在进行传媒软力量体系顶层设计时,统筹规划“一带一路”媒体软力量建设进程,充分考虑国内、国际需求差异,兼顾总体文化安全需求与国别、区域交往过程中的文化安全需求。

二是建立全球文化观。从世界文化发展的进程来看,文化发展是一个开放融合的过程,任何一种文化类型都是在与多样化的文化交流、融合、碰撞的过程中向前发展的。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历史同样如此。在“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中,维护中国的文化安全决不意味着对其他类型文化的排斥、拒绝,也不意味着展开与其他文化的竞争,而是要在保证意识形态安全、价值观安全的前提下拥抱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因此,媒体软力量的建设要置于“全球”的视野下,以开放的心态,以多样化的形式充分发掘和展现中华文化中最具吸引力的部分,推动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交往;在实现我国优秀文化传承的同时,吸取其他文化中优秀的、先进的部分,实现中华文化的包容、创新。

三是坚持核心价值观统领。文化安全的核心是价值观安全。所有媒体发出的声音、所有媒体形态和内容产品,最终都是要靠价值观打动人。传媒业应具备将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融合到新闻、电影、电视剧等多样化的内容产品之中的能力,以国内外公众能听懂、愿意听、能认可的方式诠释和传播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媒介文化、大众文化,从而提升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吸引力、影响力。

四是保持技术先进。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信息时代的文化安全与互联网、信息技术密不可分,保持技术的先进性至关重要。这里的技术先进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硬件技术,这是基础。硬件条件落后,则可能导致区域市场进不去、覆盖范围达不到、内容传输不通畅、产品品质难以竞争。第二个层面是应用技术。我们是否能够以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好先进的硬件技术条件,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例如,积累的数据资源怎么处理、怎么运用;如何保持媒体平台的用户黏性、粉丝活跃度;如何运用新兴传播手段、传播规律实现文化的传播、传承。从某种程度上说,技术应用能力对信息时代传媒软力量的强弱具有决定性意义。

五是实现产品多元化。延续前面的思路,产品多元化也就成为必然的步骤和结果。这里的产品多元化是多层面的:既有包括针对国内外不同地域、民族、年龄、宗教、文化传统受众的多元产品,也包括基于不同传播手段和终端形态的传媒内容产品;既包括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宣传片、日常节目等常规产品,也包括应对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的非常规产品。只有建立起结构化、多元化的产品体系,才能充分实现顶层设计,才能充分体现全球观和价值观。

六是注重人才培养。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媒体竞争关键是人才竞争,媒体优势核心是人才优势”,“要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并指出,今天的新闻舆论工作者“要努力成为全媒型、专家型人才”。这是对国家新闻传播人才需求最明确和精炼的概括。面对“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文化风险,人才是应对变迁、迎接挑战的关键。只有建立起懂文化格局、懂传播规律、懂受众偏好、懂技术应用的专业人才队伍,才能够从本质上实现媒体软力量的提升;只有建立起包括学校专业培养、职业定期培训、社会普及教育等多层面的、稳定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才能够形成传媒人才竞争优势,维护国家文化的长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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