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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家庭服务供给 助推行业壮大发展

2018-09-10江苏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家庭服务 2018年6期
关键词:家政职业技能江苏省

江苏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近几年来,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家庭服务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家庭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家庭服务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家庭服务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加强中心城市为主的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家庭服务输出输入对接机制,提升家庭服务供给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政策环境,助推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壮大,扎实推动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建立健全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机制

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家庭服务业高度重视,把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纳入了“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将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十个重点服务业产业之一。江苏省政府连续两年将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7万人作为省政府年度40项重点工作内容之一。

为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家庭服务业的主要目标、政策措施,并成立了江苏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在协调机制中增加了国税、地税、工商部门为成员单位。全省13个地级市也都建立了共同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和家庭服务业协会。

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

通过政策宣传、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一系列就业服务,鼓励引导各类劳动者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公共服务。新创办家庭服务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场租补贴。实行员工制的家庭服务企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家庭服务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积极开拓专业市场,在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家庭服务业窗口,探索建立专门的家庭服务市场。工商部门放宽准入条件,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支持家庭服务业成长壮大;商务、工会、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类相关的培训和服务,努力帮助家政服务人员实现就业创业。

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体系建设

家庭服务体系建设是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江苏省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结合江苏实际,大胆创新,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是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加强对南京、常州、苏州、扬州等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系点城市的督导,指导各中心城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和区位优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千户百强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好苏嫂”家庭服务连锁企业、常州枝秀家政公司、扬州华南家政公司等家庭服务企业,使这些龙头企业成为增加城市家庭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供给源。

三是定期举办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连续举办四届全省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授予获奖选手“江苏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证书。通过举办大赛,扩大了家庭服务业影响,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家庭服务业职业化、标准化发展。

四是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江苏省人社、工会、妇联以及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等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定期举办家庭服务业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协调机构工作人员、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定期培训,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

注重行业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

南京市积极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家庭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家政服务企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发展以社区照料中心为重点的社会养老服务和以綜合福利院、护理院、老年公寓等为重点的机构养老服务。扬州市先后出台《扬州市家庭服务业提速发展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扬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差别化供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苏州市区家庭服务业特岗补贴操作细则》《苏州市区家庭服务业实训基地认定操作细则》《关于对家庭服务业实施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通知》等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杠杆撬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提挡升级。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以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为契机,连续两年部署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本地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基地。

推广实施家庭服务业相关服务规范

一是推广服务规范的实施。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规范发展,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2013年4月,江苏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家庭服务业相关服务规范》,内容包括:清洁、生活护理、母婴护理、育婴、代办代购、家庭物品搬运等服务规范。2016年会同江苏省工商局、商务厅出台《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派遣制)》示范文本。在全省百强及规模家庭服务企业积极推行《江苏省家庭服务业相关服务规范(试行)》的实施,积极提倡和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市场行为,努力提升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水平。南京、苏州、常州、徐州等地每年公布当地家政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通过各类媒体进行解释,扩大行业影响力。

二是宣传推广“中国家庭服务”标识。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服务行业文化建设,展示行业精神风貌,全面推广“中国家庭服务”标识。按照家服标识样式标准,制作了100个标识铜牌,免费发放给全省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并在宣传资料、物品上加印家服标识,进一步宣传家服标识,推广“把爱心送到家,把服务做到家”的家庭服务理念,树立家庭服务行业的新形象。

着力推动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培训工作

近几年来,江苏省各地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家庭服务业培训补贴的相关政策,加大家庭服务业培训资金投入,保证有培训需求的从业人员都能按有关规定得到政府的职业培训补贴,引导家庭服务企业进一步提升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获证奖补制度,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下职业技能等级的本省农民工,给予300~1200元的奖励补助;创新实施政府购买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政策,对通过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农民工,分别给予3000元和4000元的培训补贴,目前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师等家庭服务工种已列入了江苏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2018年江苏省家服办将继续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在江苏省确定6家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全面发展。二是开展“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建设,研究制定“百强”标准、评选程序和要求,分3年公布100个江苏省“百强”家庭服务企业(2018年拟评选公布30家),积极打造家庭服务知名品牌。三是做好与中西部地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落实江苏省与江西、陕西、山西、安徽等省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协议,组织省内家政服务企业赴中西部地区开展招聘、培训等活动。同时,做好来苏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工作。四是推进家庭服务相关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做好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母婴护理等相关重点业态申报省级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家庭服务企业执行更高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五是加强家庭服务业基础性工作。会同人社厅内相关处室,针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并按照人社部部署,指导南京、扬州做好家庭服务统计调查工作。依托学会、协会举办相关学术研讨会、论坛,加强家庭服务业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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