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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思考

2018-09-04王靖淳

财税月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收

王靖淳

摘 要 社会保障费改税问题一直都是我国税收界的一大热点争议,面对中国国民经济的日益增长,对人民的生活保障也逐渐成为当今社会必不可缺的一项政策,所以本文针对这一现象主要对社会保障费改税问题进行分析和建议。

关键词 社会保障;费改税

一、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定义

所谓社会保障费就是为保障劳动者未来的基本生活需而按照国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费用,社会保障税则是以企业所开出的工资数额为征税对象,由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税用于社会福利支出的一种税收收入。两者的区别在于社会保障费具有一定的有偿性,而社会保障税作为税种之一具有无偿性的特点。

二、社会保障费的不足

首先,社会保障覆盖不全面。我国社会保障费征收的范围主要是企业和员工缴纳,这其实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还有很多工作性质不同的群众还是没有完全的覆盖到,并且各个单位的社会保障也不会完全一致,所以这一机制的不公平还可能会导致社会受保障人群出现不满。此外我国社会保证费征收占总工资收入达将近40%,无疑加重了企业员工的负担,相比于国外20%多的社会保障税率来说,中国应该通过转变来降低人们的负担并且使社会保障覆盖到更广泛的方面。

其次,财政监督不到位。众所周知,在我国税收具有强制性,是拥有法律效力所保护的,而费用的收取则并没有那么严谨。就中国目前的国情来看,腐败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的,所以由于财政监督的不到位,很多官员会利用社会保障费的征收以谋求自己的私人利益,会滋生出所谓的寻租、负外部性效应。从另一方面看,政府作为社会保障的负责人并没有对自己的职责进行良好的划分,地方政府之间很容易产生少收、漏收、多收的现象,从而为下面的一系列工作带来一定的麻烦,促使了政府工作效率低的诞生。

再次,收费机制不到位。我国社会保障费采用收费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许多群众钻空子,从而为社会保障费的征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根据相关调查显示中國各个方面社会保障费的收取都仅仅达到70%,还是有30%的群众并没有合理缴纳,从而会为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的缺口,社会保障费收不齐,政府支持扶助的工作又不能因此暂停,为此政府只能自己从财政中贴钱进去,从而对地方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最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社会保障费作为社保筹集资金的来源离不开法律法规为其做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并未对其进行专门立法,仅在一些现行法律中有相关内容的涉及,这无疑是一个法律方面的不足,这样很容易导致各个地方之间对社会保障费征收的自主性与差异性,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保障费收取高,而落后地区的社会保障费收取低,会引发地区人民的不满。比如城市明显比农村的社保覆盖率要高,那么最后在社保的分配上农村和城市便会产生两极分化的现象。

三、对社会保障税的建议

首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税体系。一方面,我国应该制定相关法律,对征收的对象、税率等一系列方面进行规定,从而形成统一的标准,避免各地区间的差异化。只有建立了完整的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税才能够按照所规划的轨迹发展并完善,政府才能够有可靠的征收依据,人民才能有自觉缴纳社会保障税的意识。另一方面,我国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时应该充分结合城乡的发展情况,不适合急功近利,应该循序渐进,比如在初期应该对贫困地区进行一定的政策扶持,以促进在社保分配上城乡差距的缩小。在税率方面,由于我国税负还是比较重的,目前在世界上中国纳税负担还是位于前列,本来人们的税收负担便已经很重,突然开始征收社会保障税,难免有一些人会出现抵抗的情绪,所以在社会保障税征收初期不应该制定较高的税率,应该在人们逐渐适应后,逐步上调。

其次,加强社会保障税部门的建设。社会保障税的征收离不开征收机关的建设,一个征收机关是否腐败,人员素质是否良好,是社会保障税能不能征收上来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在部门内应该完善监督机制,采取匿名检举制,以形成权力间的相互制约,避免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职而导致的重复征税现象。另外,征收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效率也很重要,只有工作效率上去了才能保证社会保障税的在征收程序方面不出现复杂繁琐、缓慢的现象,所以加强征收人员的相关技能培训很是重要。在对于社会保障税征收后,我认为应该统一交由专门的社会保障税部门进行保管,税务局则应该负责对这一部分税收怎么合理分配使用进行一定的规划,在支取使用的时候,社会保障税部门应该进行详细的记录,防止不合理的使用。

最后,要充分学习西方经验。如果真的要开征社会保障税,那么作为社会保障税初期阶段的中国应该向西方国家借鉴经验。比如德国是从1883年开始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经过不断的探索,目前在德国社会保障税以占总税收的40%的比例成为了德国税收的主要来源。德国在实行社会保障税中遇到的问题,我国也很有可能会有遇到,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借鉴德国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创造出适合自己国家的方面,不仅解决了问题还省下了很多的时间精力。

四、总结

针对社会保障是用费还是用税仅凭借这一系列的分析是远远不够的,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讲,税改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行,中国应该在采取一系列有关扩大社会保障面、解决贫富差距的措施后在考虑社会保障费改税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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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烨宇.关于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由缴费制改为缴税制的探析[J].商业会计,2016(16):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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