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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道德问题路在何方?

2018-09-03姚中芹

西部论丛 2018年8期
关键词:功利主义伦理学桑德斯

姚中芹

摘 要:如同人类其他实践活动,新闻报道也有价值、原则和是非的难题,记者所做的决定和实施的行为要经过道德原则的审视。如何平衡充满活力的新闻工作和道德的新闻行为成了全球新闻界经久不衰的议题。英国道德研究学者卡伦·桑德斯的《道德与新闻》一书就是处理“道德”与“新闻”关系的经典之作。

关键词:道德与新闻 美德伦理学

新闻工作逃脱不了道德审视。记者追求新闻自由,以公民知情权为底气,向公众报道新闻事件,但是否就能无视非道德新闻行为所造成的真实伤害?当他们监视社会,谁又来监督他们?面对“兀鹫”和“牛虻”等辛辣比喻,记者该以什么道德标准规范实践行为,以防失当?桑德斯在《道德与新闻》一针见血指出:符合道德的新闻就是出色的新闻。那么新闻是否符合道德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一、道德传统的难行之处

書中考察了论理学中具有特别影响力的三种道德传统:强调权利与责任的义务伦理学,比如康德的绝对服从;强调行为结果的结果主义伦理学,例如边沁、穆勒的行为主义,以及强调善行品德的美德伦理学,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德行思想。作者关于伦理学思考方式的概述并不完善,就像地图一样,它简化和图解了复杂的客观存在,但无疑是对那些权威思想家深奥而艰涩的著作的高度浓缩,并且联系新闻报道实践,值得我们细品深思。

作者认为康德的思想提供了伦理思考的主要方法之一,“一个人必须只能按照绝对真理而行事,同时你的行为方式应当对所有理性存在而言是普遍的法则”绝对服从原则具有强制性,按照康德的这一观点,记者不能享有特权,因为绝对服从不随情况的不同而改变。对此作者并不完全赞同,《危险的联盟: 记者与新闻源》一章不反对记者通过秘密的新闻源获取新闻,《私生活和公共利益》里讨论“侵犯隐私”时,也指出“为了公共利益而涉及个人隐私,这一行为表明了一个真理,即正义有时要求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

可见作者认为“绝对服从”太过一刀切,不仅在新闻报道中很难实行,而且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新闻的活力。虽可以最大程度地把记者的行为限制在道德范围之内,但也使得一心想得到好新闻、独家新闻的记者面临巨大困难。

另一种道德传统结果主义伦理学的功利主义呢?杰里米·边沁在《道德与法律原则的导言》一书中提出功利主义,桑德斯概括为“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是非尺度的原则”,认为“这是一种结果主义,原则总是根据结果来衡量”。照此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高贵的谎言”就是被接受的,放到新闻实践,这一原则赞同政府可以以国家利益、公众安全等理由牺牲公民的知情权,要求记者某些时候不报道真相。同时也允许记者说谎,只要他们认为是出于为大多人的最大幸福着想。对此,桑德斯引述伦理学家西塞拉·博克的观点,“这些事情(说谎和认为说谎合理)并不是永恒的,在不完善的世界上,它们虽然不能被一起扫除,但是肯定可以被消减或被抵制”,认为说谎者低估谎言的有害性高估谎言的好处,会逐渐侵害公众追求诚实和真相的社会习俗。

综上桑德斯认为用功利主义作为标准来衡量新闻道德与否还值得商榷,“审视一个行为的结果可以评判该行为的正确性,但是将它作为绝对的道德原则是有些困难的”。就像有些哲学家所言,这一方法会引起堕落。伯纳德·威廉斯在《功利主义:赞成与反对》指出:即使功利主义是正确的,人们最好也不要从公主义者的角度去信仰他,因为它有让道德贬值的危险。

事实上,功利主义在新闻实践中也很经受考验。比如,记者田野调查时对被采访人带去的伤害是否能因为有更广人群的利益存在而显得微不足道?对卖淫、传染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报道是不是就可以毫无顾虑?《饥饿的苏丹》引起国际舆论对苏丹饥荒和内乱的关注,按理造成了对绝大多数人的福祉,但南非记者凯文·卡特仅因为对一条生命的“恶意”,还是饱受谴责。可见,人们对功利主义并非照单全收。

二、从美德伦理学找出路

考察康德的绝对服从和边沁的功利主义,作者思考了两点:第一、在新闻编辑室一片热火朝天的情形中,没有记者会刻意评估康德的绝对服从是否应该运用于所编发的新闻。第二、思想传统都有其弱点,这点促成了道德虚无主义。但作者力图否定虚无主义,试图提出一些更为正确和可行的方法来检验新闻是否道德,因此推崇“美德伦理学”,认为它的目的论方法与职业和工作目标的理念密切结合可以成为规范性的典范。

美德伦理学的代表是亚里士多德的德行思想和阿奎那的自然法传统,作者认为其核心就是实践智慧统治美德,尤其前者对实践智慧则体现的更为明显。其“黄金适度原理”认为平庸和放荡之间存在着崇高或伟大的美德,胆怯和鲁莽之间存在着勇敢。也就是评价行为是否道德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位记者越过敌人的封锁线去采写新闻,在某种情形下是勇敢,在另一种情形下就是鲁莽”,记者如何做出决定?“没人期望孩子具有成人的美德,也不能期望一个年轻的新手具有资深记者的智慧”,一个记者错误报道新闻,常常是因为缺乏基于经验的判断力,作者相信该以经验,即实践智慧来指导。书中大量聚焦实际应用,集中讨论报道实践中美德伦理学的思考方向,像如何进行图片处理和情景再现、新闻自由的范围、如何进行灾难报道、处理利益冲突等各种挑战,都需要记者在实践中积累经验,用智慧实施具有美德的行为。

记者经常陷入两难境地,发现没有压倒性的依据来判断一种行为比另一种更好,报道某个新闻事件会对有些人产生伤害,而不报道同样也会对另一些人不公正。比如新闻自由就经常与涉及“人类尊严、种族主义、同性恋和性别歧视”等事件报道冲撞,记者常因把握不好尺度在道德上落入被动。对此作者认为记者事先问自己,“为什么我如此去做?”“我追求什么?”“我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三个问题看似简单,回答起来却很难,不假思索地做出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则更是不易。

举个例子,对战争和恐怖主义的报道十分困难,记者往往发现自己和政府展开了一场有关公众知情权和国家安全之间的界限争夺。“战争最先牺牲的是真相”“对恐怖活动的报道助长了恐怖主义的扩散”等言论让记者望而却步。但作者指出,“战争和恐怖主义报道的难处在于实践智慧的运用”。美德伦理学不能提供一个决策程序,也不能告诉具体应该如何去做,它能告诉的是,“在面对不同的困难处境时,我们需要自己的判断力”,以及“自由和真理具有巨大的价值,但有时候真正有德行的人会谨慎地保持沉默”,判断真相报道可能会带来不可预测的、好的或坏的结果。

除了真相报道,记者在获取新闻源时也面对道德困扰,是否要为新闻源保密?如果法官审理案件时要求记者说出消息来源的提供者,这一信息对于被告的审判具有关键作用,此时记者将如何行事?桑德斯建议是:“记者必须要经过深思熟虑才能做出保密的承诺,而且履行承诺的条件和理由的说明也必须清晰无误。这种承诺往往应该是一种特例,而不是成為一种普遍规则”,换句话说,要不要保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对美德伦理学的思考

不少人质疑甚至批评美德伦理学,认为其与无所不包且模棱两可的第三条道路类似,很难考察,有点类似相对主义伦理学。桑德斯承认它确实不像其他的伦理方法那样规定行为的法则,也没有功利的原则或绝对服从,对于一个有德行的人是怎么样的、他应该如何行事这类问题没有作出没有做出唯一的解释。

在我看来,桑德斯推崇的美德伦理学与强调权利和责任的义务伦理学和强调行为结果的功利主义在某些方面是重叠的,更确切地说,它是对后两者道德传统的结合。美德伦理学不仅仅讨论人的性情和动机,要求德行和品行,它也讨论行为的后果,一次又一次对行为结果的反思才积累成实践智慧。“美德伦理学”有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情操教育”,即对品行的培养,成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有德行的人”关键时刻“有德行地行事”。

按照美德伦理学的要求,在衡量新闻实践的道德性时,不论是作为被审视对象的新闻从业者,还是监督新闻报道是否道德的非新闻从业人员,都不能一劳永逸地试图固定一个道德标准,必须看见每次新闻实践的特殊性,还要看到经验智慧随着新闻实践的增多而积累,道德标准也会随之变化和发展,必须承认社会的不完善会阻碍新闻的道德化,而社会终会趋于完善。

最后新闻是否道德,新闻行业与非新闻从业者绝不能一言堂自说自话,二者之间应该进行更开放的交流,使得对新闻道德的讨论更具有公共性。共同关注和解决“什么样的新闻才符合道德标准”“怎么做才是有德行的新闻实践”此类问题,相信可以促进尽管面临困难、但极具意义的新闻实践向道德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卡尔·桑德斯.道德与新闻[M]. 洪伟,高蕊,钟文倩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2] 亚里士多德. 尼各马可伦理学[M]. 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 斯玛特、威廉斯. 功利主义:赞成与反对[M].牟斌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4] 康德. 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5] 休·拉福莱特:伦理学理论[M].龚群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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