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改进措施
2018-09-01李明
畜禽业 2018年8期
李 明
(绥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绥德718000)
0 引言
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工作是一项关系动物源性疫病控制、群众食品安全、畜牧养殖业发展、社会就业、环境卫生保护等各方面的系统工程,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动物检疫工作面临面广点多任务繁重,检疫人员不堪重负,机构改革人员缩减,现有体制应对动物检疫工作新形势能力不足,动物检疫成本和效益不平衡,顶层检疫制度设计与社会实际不衔接等诸多挑战,“尤其是目前多地仍停留在‘一双眼睛、一把刀子、一个钩子’的传统检疫模式”[1]。绥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现有官方兽医30人,驻厂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人员8人,负责县内2家定点屠宰驻厂检疫。通过笔者实践体会,提出以下意见与同行交流。
1 建立肉品检验与兽医检疫之间的有效对接
根据现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的规定,两规程在入厂查验、宰前检查、宰后同步检验、检疫等环节存在许多两套人马重复劳动作业的规定。落实到现在的各县小型屠宰场,就变为强势的生产企业将食品安全责任推给驻厂官方兽医,品质检验基本沦为形式。因此笔者建议出台新的统一的《生猪屠宰检疫、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取代现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将官方兽医检疫与品质检验重复的程序删除,以划清责任边界,落实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突出官方兽医是监督执法主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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