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某三甲医院临床医生对医保总额预付支付方式的认知调查
2018-08-30郑银霞张梅李小菊何岩丽殷宏坡井明霞
石河子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8年3期
郑银霞,张梅,李小菊,何岩丽,殷宏坡,井明霞*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系,新疆 石河子 832000)
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医疗费用的增长超出国家经济增长的比率[1]。随着探索供方支付制度改革地区的不断增多,对支付制度改革效果评价的研究也不断增多,支付制度改革必然会更深层次地触及医疗服务供方的利益。但目前的文献主要探讨支付方式对患者的影响,仅有少数文献涉及支付制度改革对医生的影响[2]。医生的决定在整个医疗费用的支出和提供的质量上,起着关键的作用[3-5]。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更好的实施需要考虑临床医生的认知情况,医生作为重要利益相关者,其对总额预付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直接影响了总额预付的有效实施。因此,本文根据新疆某三甲医院2013年开展总额预付支付方式的实践,了解改革实施中临床医生的认知及应对行为措施,并探讨行为发生的原因,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本研究于2017年5月采用典型抽样方法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三甲医院临床医生进行普查,采用目的抽样方法对医保办等行政人员和各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定性访谈。问卷调查对象纳入标准:(1)总额预付支付方式实施后,实际在医院工作的;(2)完整参与患者的收治、处方、手术、检查、转诊、出院等过程的医生。排除标准:(1)医技科室、仅从事行政管理、后勤等人员;(2)规培生、实习生;(3)调查期间在外培训、下乡、上学、休假等当时不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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