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 等两项国标
2018-08-24
资源再生 2018年7期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函就《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修订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环办标征函[2018]19号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修订GB5085.7)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部修订形成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HJ/T298)。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7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岳波、焦少俊、姜栋栋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5月30日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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