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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母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

2018-08-23胡娟娟

幸福家庭 2018年8期

胡娟娟

在传统观念里,“父债子还”或者“母债子还”似乎天经地义。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母还债。但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父债子还”或者“母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

认定“母债子还”,要债人将人打伤

2013年,女子杨某以做生意为由向万某借款4万元,借款到期后一直未归还。而在此之前,万某曾向吴某借款5万元,于是万某同吴某商量,将杨某所欠4万元债务转让给吴某。然而此时杨某失去了联系,在寻找她的过程中,吴某、万某发现,杨某欠债较多,很多债权人在向她追债。

一个偶然的机会,吴某、万某打听到杨某的儿子彭某在荆门一家医院当医生,两人认为“母债子还”天经地义,决定找彭某索要其母杨某欠下的4万元债务。2016年3月24日晚上,吴某安排黄某来到彭某工作的医院,逼迫彭某替其母杨某还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彭某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要求双方依法解决债务纠纷。

黄某将此事向吴某汇报后,吴某于次日凌晨邀约万某一起来到彭某办公室。吴某、万某、黄某要求彭某还钱,遭到彭某拒绝,双方发生冲突。吴某一行人动手殴打彭某,并采取拖、抬等方式强行将彭某从二楼医生办公室带至一楼大厅,致使彭某腰背部受伤,左侧两根肋骨骨折。

经荆门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彭某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吴某、黄某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万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赔偿了彭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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