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公民之德 树“七好”之人
2018-08-22王廷刘开华
湖南教育·中 2018年8期
王廷 刘开华
今年5月,攸县一中高一学生胡梁博被评为“株洲新时代美德少年”。他能获此殊荣,究竟有何特别之处?尽管学习任务较重,但懂事体贴的他肯为身边的人分担忧愁,节假日经常替做生意的母亲守店。他常常带领同学上街参与“清除牛皮癣”“规范停车”等活动,并劝阻市民的不文明行为。熟悉他的人都说,胡梁博是一位时时处处都传播正能量的阳光男孩。从胡梁博的事迹可窥见攸县一中办学特色之一斑。攸县一中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办学之路。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公民”为目标,致力于养成“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公民德性,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公民教育特色。学校的公民教育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土壤,自觉汲取县域文化精髓,以培育现代合格公民为使命,以此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学校德育首先立足于培养合格公民,这有利于让处于学生“最近发展区”的道德目标得以真正实现。学校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走上街头,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让爱的阳光洒满了校园。
区别于“三好学生”的提法,攸县一中提出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七好学生”。学生“七好”即:好品德、好习惯、好精神、好才艺、好身心、好人气、好成绩。“好品德”,勤实谦逊,仁爱文雅;“好习惯”,自觉自主,情趣健康;“好精神”,务本务实,尚勤尚新;“好才艺”,说写歌舞,琴棋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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